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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r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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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 這個名詞若不是因大陸三鹿奶粉被揭發,我永遠都不知這是啥東西(我是個化學科目的白痴),加上您這麼仔細的敘述,讓我更了解它的特性了,感嗯!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10-03 10:06 |
yan89101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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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身為消費者的我們,到底可以選擇吃什麼食物呀。


我要開心過日子。加油!加油!!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04 21:00 |
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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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乳製品 抽驗結果名冊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室的檢驗技士們總算可以好好地休息幾天了

明天請她們去看「海角七號」


[ 此文章被北北在2008-10-08 06:26重新編輯 ]


不要問:「自己得到些什麼?」應該問:「自己付出過甚麼?」
不要問:「自己有甚麼信仰?」應該問:「自己有甚麼善行?」

如去如來‧來去自如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0-08 06:16 |
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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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在今(26)日開庭審理震驚全國的「毒奶粉事件」案件,依刑法第 144條,三鹿集團
原董事長田文華最高可獲判死刑。

  新華網報導,知情人士表示,目前,三鹿事件案件審理相關宣傳報道方案已經由河北省政法委下發到河北
省高級人民法院,方案確定19家媒體可以參加旁聽,這19家媒體包括河北省內主要媒體及幾家中央級媒體。

  知情人士表示,三鹿奶粉事件中的摻加三聚氰胺的犯罪嫌疑人和供貨商,以及三鹿集團相關責任人都將被
審理。

  而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公告指出:「將於12月31日8點在該院大審判庭公開開庭審理石家莊人民檢察院提
起公訴的被告人三鹿集團及田文華等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一案,屆時可執證旁聽。」

  2008年最後一天,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長兼總經理、黨委書記田文華將走進法庭,接受審判。知情人士表示,田文華涉嫌的罪名可能為「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難逃民事賠償訴訟。
 
  知情人士還透露,田文華案件審理主要由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負責審理,三鹿集團涉嫌單位犯罪
成為被告人,田文華等人則可能是作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而被起訴到法院的。    

  按照《刑法》第144條,田文華等人涉及的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據規定,在生產、銷
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構成該罪,可處 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

  如果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患,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並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致人死亡或者對人體健康造成特別嚴重危害的,最高可處死刑。

  而據《刑法》第150條,單位犯前述相關規定之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
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上述規定處罰。

  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援助律師聲明呼籲,應當立即接受我們已經提起的受害者損害賠償訴訟程序,並最終
在政府的統籌主導下,建立全國性的奶粉受害者賠償援助公募基金,逐步解決本次奶粉受害者賠償及善後事宜。

  據該律師團律師介紹,24日,在媒體報道石家莊三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已經獲得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清算申請民事裁定書,正在啟動破產清算程序後,該律師團再次呼籲維護廣大奶粉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律師說,考慮到廣大嬰幼兒受害者的長久善後及復雜漫長的賠償程序,結合三鹿集團強大的產能和市場渠
道優勢等重組再造潛力,我們反對以破產清算消滅賠償義務主體的方式對三鹿集團進行重組,而應保留賠償義務主體以股權收購的方式對三鹿集團進行重組。

  2008年11月24日,三鹿奶粉事件受害者援助律師團已向三鹿集團送達《關於解決三鹿『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賠償事宜的律師函》及《賠償方案律師建議書》。

  12月 8日,援助律師團向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了集體民事訴訟,並向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提出了參加
三鹿集團制售有毒食品犯罪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的請求。

  「政府和法院等相關部門承諾,正在主持研究受害者賠償方案和訴訟程序。」上述律師表示,廣大受害者
對政府和法院的信任、期盼與等待,並不表明受害者放棄索賠權利,也更不表明免除三鹿集團及其他責任主體的賠償義務。

  法律專家分析認為,三鹿集團及原負責人田文華被訴「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在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時
,還可能面臨著奶粉事件受害者的民事賠償訴訟。

台北市政府衛生局檢驗室從明年元月份起,將奶粉及奶製品列入每月常態檢驗項目,為全民健康把關。


不要問:「自己得到些什麼?」應該問:「自己付出過甚麼?」
不要問:「自己有甚麼信仰?」應該問:「自己有甚麼善行?」

如去如來‧來去自如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26 09: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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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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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添加化學物質的確有其必要
不然如何防腐 口感又怎樣會好呢?
也就是添加了部分化學物質成本才能壓低
才能造成俗又大碗的假象

如果我們都只想著說不要吃到添加物
以現今的社會根本是天方夜譚
真是有賴我們消費者的自我管理制度的施行
約束那些產商 抵制他們添加過量物質
加油吧~各位
表情


In or Out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02-01 2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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