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我有遇到過@@
我以前工作到現在,常常聽到公司講說
『不要問公司為你做了什麼,而要問你為了公司做了什麼』
沒錯,在很多老闆的心中都是這樣想
但是如果老闆本身就對員工不是很好,又要怎麼要求員工為公司作什麼?
我之前擔任門市會計,每天上十二個小時的班
當時南部有三間店面,本身是擔任南區總店的門市會計
老闆想說2號店很小,不需要多請一個會計,所以2號店的帳也是我在處理
後來3號店因為出點問題,所以3號店每天的帳也是要交回總店來清點
這個清點跟對帳的工作也是我負責
有的時候我會拖到十一點半才下班回家
我家主管看我一個人做三邊的帳很辛苦,想幫我加個一千元的薪水
結果報到老闆那裡去,老闆回了我們主管一句
「只不過多做幾間店的帳,憑什麼要幫她(指我)加薪水?」
之後我家主管就很生氣的回老闆:「會計有時候還會搞到快十二點才會到家,難道獎勵一下她都不行嗎?」
老闆則回說:「這是她應該做的!」
後來我們主管很生氣的掛掉老闆的電話,因為主管認為一千元老闆你又不是出不起
那個月的薪水內,我們主管自己掏腰包額外包了兩千元的紅包給我當獎勵
關於我被資遣的內容我也不太想明講
因為老闆嫌我的薪水過高,所以找個藉口把我給資遣
但因為資遣的原因很爛,最後我跑到勞工局申訴後還是有拿到遣散費
只是我覺得,有的老闆再說員工是否會公司效力之前
應該先想想自己,你有沒有為員工做了什麼應有的尊重與保障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