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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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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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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CC CDBDD
第8题不知对不对~~怪怪的~~
书念太少了>"<
第9题代议士 是什么@@?
该好好K书才行 表情


人生~~可悲的是不能重来~~可喜的是它也不会重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HINET | Posted:2007-10-25 22:48 |
yang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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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CC/CDBDD
不知道可以对几题... 表情


平凡幸。。。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25 23:32 |
m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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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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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CC   CABDD>///<凭第一印象来选滴 表情
丫~答案何时公布


支持人性本恶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钱却是万万不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25 23:57 |
selena5676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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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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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测验.我的答案如下: 表情
CBDCA / CDBDD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台北县 | Posted:2007-10-26 00:52 |
ryu763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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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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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案是CBDDA CDBDD 不知道错几题耶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4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0-26 02:06 |
x3333x 会员卡
数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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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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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啰! 表情


1.下列有关法学之叙述,下列何者正确?
  C.法学即是权利、义务之学。


2.我国的司法体系制度,下列何者正确?
  B.司法二元制度


3.制定监狱行刑法是为了落实下列那一种法律?
D.刑事诉讼法
<解析>
刑事诉讼之流程,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就是在落实「执行」这一部份。


4.有关地方制度法第4条准直辖市之规定,下列何者正确?
C.县人口达200万人以上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县人口聚居达二百万人以上,未改制为直辖市前,于第三十四条、第五十
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及其他法律关
于直辖市之规定,准用之。


5.某甲参加电视歌比赛,并于某日向媒体宣布自己的年龄是谎报的,并且承认私自涂改身份证件,请问某甲构成刑法上什么罪名?
C.伪造特种文书罪
<解析>
此题为前阵子所发生的「杨宗纬事件」,且「身份证件」是刑法上所称的「特种文书」,不是公文书。


6.下列有关民法,何者是错误的?
C.民法等于民事诉讼法
<解析>
民法是实体法、任意法、私法之性质。


7.宪法上所谓的诉讼权,是规定在那一条?
D.宪法第16条
<解析>
宪法第16条规定,人民有请愿、诉愿、诉讼之权利。
也就是刑事诉讼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防御权」。


8.有关行政罚法之规定,下列何者错误?
B.所有人一定可以适用本法
<解析>
行政罚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未满十四岁人之行为,不予处罚。
行政罚法第九条第三项规定,行为时因精神障碍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识其行为违法或欠缺依其辨
识而行为之能力者,不予处罚。


9.我国人民选出代议士来制定法律,是落实下列什么权?
D.立法权
<解析>
代议士系指我国立法委员,其代表人民制定法律,即立法权之代表。


10.有关诉讼法,下列何者是对的?
D.诉讼法必为公法
<解析>
诉讼法也是强行法。


-----------------------------------------------------------------------------------------------------------------

以上之解答,希望各位朋友满意,有问题可提出来讨论喔! 表情


[ 此文章被tony42z在2007-10-26 03:51重新编辑 ]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5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26 03:38 |
pink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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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大出的测验^^
我会继续努力加油^^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6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7-10-26 10:03 |
oohayyas 手机 会员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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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一下...
地制法*4-2不是只有准用*34.*54.*55.*62.*66.*67及其他法律相关直辖市之规定而已吗??没有"得设"二字.
另地制*7-2 县(市)改制为直辖市.如不涉及行政区域之划分.调整者.经县(市)政府提请县(市)议会通过后.由内政部转报行政院核定之.不适用前项规定

谁可以告诉我...是不是我把条文会错意了??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7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26 10:28 |
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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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3题 表情 ,地方制度法改了吗?我记得直辖市要250万人呀~
现在要开始念法学大意了 表情


努力!加油!别放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8 楼] From:台湾 | Posted:2007-10-26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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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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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oohayyas于2007-10-26 10:28发表的 :
问一下...
地制法*4-2不是只有准用*34.*54.*55.*62.*66.*67及其他法律相关直辖市之规定而已吗??没有"得设"二字.
另地制*7-2 县(市)改制为直辖市.如不涉及行政区域之划分.调整者.经县(市)政府提请县(市)议会通过后.由内政部转报行政院核定之.不适用前项规定

谁可以告诉我...是不是我把条文会错意了?? 表情 表情


可能是你以为台北县已为直辖市但是准直辖市还是县的层级 表情


 俗语说:「天下无难事,衹怕有心人」,虽然这是老生常谈,不过,如果脑中有神圣计划而迟迟未着手去做,眼前有一目标却自忖力有未逮,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动手进行,一点也不嫌晚。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9 楼]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2007-10-26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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