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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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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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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CC CDBDD
第8題不知對不對~~怪怪的~~
書唸太少了>"<
第9題代議士 是什麼@@?
該好好K書才行 表情


人生~~可悲的是不能重來~~可喜的是它也不會重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0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7-10-25 22:48 |
yang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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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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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CC/CDBDD
不知道可以對幾題... 表情


平凡幸。。。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25 23:32 |
mil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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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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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BDCC   CABDD>///<憑第一印象來選滴 表情
丫~答案何時公布


支持人性本惡
錢不是萬能的;但沒錢卻是萬萬不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25 23:57 |
selena5676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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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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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來測驗.我的答案如下: 表情
CBDCA / CDBDD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3 樓] From:臺灣臺北縣 | Posted:2007-10-26 00:52 |
ryu763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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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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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答案是CBDDA CDBDD 不知道錯幾題耶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0-26 02:06 |
x3333x 會員卡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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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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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囉! 表情


1.下列有關法學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C.法學即是權利、義務之學。


2.我國的司法體系制度,下列何者正確?
  B.司法二元制度


3.制定監獄行刑法是為了落實下列那一種法律?
D.刑事訴訟法
<解析>
刑事訴訟之流程,偵查、起訴、審判、執行,就是在落實「執行」這一部份。


4.有關地方制度法第4條準直轄市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C.縣人口達200萬人以上
<解析>
地方制度法第四條第二項規定,縣人口聚居達二百萬人以上,未改制為直轄市前,於第三十四條、第五十
四條、第五十五條、第六十二條、第六十六條、第六十七條及其他法律關
於直轄市之規定,準用之。


5.某甲參加電視歌比賽,並於某日向媒體宣布自己的年齡是謊報的,並且承認私自塗改身份證件,請問某甲構成刑法上什麼罪名?
C.偽造特種文書罪
<解析>
此題為前陣子所發生的「楊宗緯事件」,且「身份證件」是刑法上所稱的「特種文書」,不是公文書。


6.下列有關民法,何者是錯誤的?
C.民法等於民事訴訟法
<解析>
民法是實體法、任意法、私法之性質。


7.憲法上所謂的訴訟權,是規定在那一條?
D.憲法第16條
<解析>
憲法第16條規定,人民有請願、訴願、訴訟之權利。
也就是刑事訴訟犯罪嫌疑人的「訴訟防禦權」。


8.有關行政罰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B.所有人一定可以適用本法
<解析>
行政罰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予處罰。
行政罰法第九條第三項規定,行為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違法或欠缺依其辨
識而行為之能力者,不予處罰。


9.我國人民選出代議士來制定法律,是落實下列什麼權?
D.立法權
<解析>
代議士係指我國立法委員,其代表人民制定法律,即立法權之代表。


10.有關訴訟法,下列何者是對的?
D.訴訟法必為公法
<解析>
訴訟法也是強行法。


-----------------------------------------------------------------------------------------------------------------

以上之解答,希望各位朋友滿意,有問題可提出來討論喔! 表情


[ 此文章被tony42z在2007-10-26 03:51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5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26 03:38 |
pinkyc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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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大大出的測驗^^
我會繼續努力加油^^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7-10-26 10:03 |
oohayyas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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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一下...
地制法*4-2不是只有準用*34.*54.*55.*62.*66.*67及其他法律相關直轄市之規定而已嗎??沒有"得設"二字.
另地制*7-2 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如不涉及行政區域之劃分.調整者.經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後.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之.不適用前項規定

誰可以告訴我...是不是我把條文會錯意了?? 表情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26 10:28 |
筱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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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有名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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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3題 表情 ,地方制度法改了嗎?我記得直轄市要250萬人呀~
現在要開始唸法學大意了 表情


努力!加油!別放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10-26 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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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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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oohayyas於2007-10-26 10:28發表的 :
問一下...
地制法*4-2不是只有準用*34.*54.*55.*62.*66.*67及其他法律相關直轄市之規定而已嗎??沒有"得設"二字.
另地制*7-2 縣(市)改制為直轄市.如不涉及行政區域之劃分.調整者.經縣(市)政府提請縣(市)議會通過後.由內政部轉報行政院核定之.不適用前項規定

誰可以告訴我...是不是我把條文會錯意了?? 表情 表情


可能是妳以為臺北縣已為直轄市但是準直轄市還是縣的層級 表情


 俗語說:「天下無難事,衹怕有心人」,雖然這是老生常談,不過,如果腦中有神聖計劃而遲遲未著手去做,眼前有一目標卻自忖力有未逮,那麼就從現在開始動手進行,一點也不嫌晚。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9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10-26 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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