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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StarChild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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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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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廢除死刑
我覺得"死亡筆記本"是對的
這社會已經腐敗了
如果我有筆記本
我應該會把罪犯全部"殺掉"[奸笑....] 表情


少女誠可貴,少婦價更高,若有富婆在,二者皆可拋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0 樓]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10-07-14 14:02 |
wong24865
數位造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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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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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這些人在等於浪費糧食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1 樓] From:APNIC | Posted:2010-07-14 15:46 |
enterboy777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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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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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廢除 因為這樣才有對犯罪人的懲罰 不然犯罪人都不怕會死 頂多吃牢飯到老到累倒


平~平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07-28 22:18 |
許辰昌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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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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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一個國家機器無法來懲罰應有的罪,那些犯法的人又如何能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3 樓] From:台灣凱擘 | Posted:2010-08-04 21:58 |
李屯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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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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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許辰昌 於 2010-08-04 21:5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如果一個國家機器無法來懲罰應有的罪,那些犯法的人又如何能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

嗯...看不懂...

""那些犯法的人又如何能任意剝奪他人的生命?""


聽別人唱歌,其實也不錯。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4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10-08-05 05:27 |
to0522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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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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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不贊成,這樣不就等於鼓勵大家犯罪或是去殺人嗎?反正強姦殺人不用死,綁架勒索也不用死,那大家約一約幹一票大的不就好了,拼過了就不用工作了,被抓了也不用工作還有飯吃,真好,真不曉得是哪位大哥大姊想出來的點子..................「廢除死刑」................=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5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0-08-05 05:46 |
to052266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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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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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飛楊 於 2010-03-12 13:58 發表的 : 到引言文
支持废除死刑,没有人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
当犯罪份子剥夺了他人的生命权,我们再去剥夺罪犯的生命权?
罪犯也是一人,不应该同时上演两个悲剧,但也不是意味这罪犯就不要承担责任
既然罪犯剥夺了别人的生命权,那就剥夺他永远的自由权
再说,有的地方废除了死刑犯罪比例还没有赞成死刑的高





小弟愚見~
1.罪犯也是一人,不应该同时上演两个悲剧.......................................執行罪犯死刑並不是悲劇= =,相反的受害者家屬會拍手叫好,還嫌死
                                                                                                                        一次不夠= =

2.那就剥夺他永远的自由权.............................目前的法律來說「自由權」並不會永遠剝奪,還是可以出來的。再說要是關一輩子的話,
                                                                              只會造成國家經濟負擔

3.有的地方废除了死刑犯罪比例还没有赞成死刑的高.......................您認為台灣廢除死刑之後會和您說的「地方」一樣嗎?= =
                                                                                                                                   建議您真應該去住那個地方,犯罪率低=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6 樓] From:沒有資料 | Posted:2010-08-05 06:00 |
IJRU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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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除死刑必然會加長無期徒刑的假釋年限,有期徒刑也必然會往上增加,
有可能會像國外那樣,有期徒刑長至百年以上。
那‧‧‧不就要國家和納稅人的錢來養這些犯錯的人
這樣對受害者公平嗎? 對無辜的百姓公平嗎?
假釋出來後的犯人,如果再殺人,那誰該來承擔讓他假釋出來的錯誤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7 樓] From:台灣台灣寬頻 | Posted:2010-08-11 21:42 |
midoy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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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鋒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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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說時代的潮流就是廢死刑?

跟隨西方就是潮流嗎?

法律是自己國家的......就算美國人關切,也不該退讓....

美國人管太多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68 樓] From:APNIC | Posted:2010-10-17 21:47 |
acad1979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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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獄中殺人 被起訴反獲「免死金牌」
請看這兩篇網址,一篇寫被殺的人是另一受刑人,另一篇是雜役,不知有沒有政治力介入,自行判斷
http://news.chinatimes.com/society/0,52...101900195,00.html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today-so1.htm

死刑犯王志煌竟然獄中還在殺人,那個人差點死掉
想殺人的話拳頭就是武器了,還需要另外找嗎?只要沒死隨時有機會
以後請廢死聯盟要全天候去獄中照顧死刑犯才能有發言權
現在去問廢死聯盟,看他們要講什麼話來反駁

樓上的請更正,是歐盟管太多,美國前陣子還執行死行哩,所以美國應該不敢講話
美國被槍決的死刑犯,是分兩個時間內開槍打了同一人兩次竟還沒死,所以又開了一槍
分三個時間,殺三次,這種垃圾難道不該死嗎,我們牢裡也一堆喔

***********************************
殺人魔短關出獄再犯案 被害家屬:制度殺人

殺人犯陳昆明,在民國92年殺了兩名小姊妹後,以「心神喪失」為由,在法院經過更五審的程序,被因何智輝行賄案被收押的法官蔡光治,從無期徒刑改判為12年有期徒刑,最後又因為減刑一半及扣除羈押期,讓殺人犯陳昆明只關了一年多就出獄。
令人痛心的是,陳昆明竟然一出獄後再次犯下殺人案,被害人家屬今天向國民黨立委邱毅陳情,痛批「司法殺人」,並且要申請國賠。

現在五院院長都是國民黨的人,改革了那麼久還躺在立法院一堆案子.......好樣的
現在的法律與司法都這麼不可靠了,怎麼敢指望以後會更好???


[ 此文章被acad1979在2010-10-26 10:45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69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20 1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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