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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最新!!!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规则
中华民国99年08月12日考试院考台组壹一字第09900062991号令修正发布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规则第三条、第八条及第四条
附表一「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三等考试应考资格表」(增订客家事务行政、公职建筑师类科及修正技术类科、附注部分)、
附表二「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四等考试应考资格表」(增订客家事务行政类科部分)、
第五条附表三「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三等考试应试科目表」(增订客家事务行政、公职建筑师类科及修正工业行政、法律政风、财经政风、测量制图、卫生技术、公职语言治疗师类科部分)、
附表四「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四等考试应试科目表」(增订客家事务行政类科及修正法律政风、财经政风、卫生技术、测量制图类科部分)、
附表五「特种考试地方政府公务人员考试五等考试应试科目表」(修正表头栏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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