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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rasky
2010-08-18 21:05 |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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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99年08月12日考試院考臺組壹一字第09900062991號令修正發布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規則第三條、第八條及第四條 附表一「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應考資格表」(增訂客家事務行政、公職建築師類科及修正技術類科、附註部分)、 附表二「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應考資格表」(增訂客家事務行政類科部分)、 第五條附表三「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應試科目表」(增訂客家事務行政、公職建築師類科及修正工業行政、法律政風、財經政風、測量製圖、衛生技術、公職語言治療師類科部分)、 附表四「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四等考試應試科目表」(增訂客家事務行政類科及修正法律政風、財經政風、衛生技術、測量製圖類科部分)、 附表五「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五等考試應試科目表」(修正表頭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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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eam536760
2010-08-22 09:42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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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urage1776
2010-08-26 13:12 |
9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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