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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francis03 於 2010-01-03 03:21 發表的 : 是否依第4條:行為之一部或結果是在本國發生,以在本國犯罪論
下面是引用 francis03 於 2010-01-03 15:58 發表的: 回應 寒窗問拾得 :在瑞士,只要有兩個醫生見證,及家屬同意,即可施行安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