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2923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susanfu69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7 鲜花 x69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闲话家常] 国考拟不公布试题、解答! 考生骂 学者忧…
国考拟不公布试题、解答! 考生骂 学者忧…
自由 更新日期:"2009/12/13 04:11"

〔记者杨久莹/台北报导〕已实施十五年的国考试题公布措施可能走入历史!

实施十五年可能成绝响

考选部以公布试题会影响题库建置为由,研拟透过预试制度等措施提升国考品质,进而将逐步取消可受公评的各类科试题及答案公布。消息一出,包括应考人、学者、补教界多表示反对,担心黑箱作业、可能出现弊端、无人监督出题品质。

考选部是依据部分考试委员及学者建议,日前提出「优质试题发展方案」及「典试作业改进方法」,将以有条件、渐进方式取消考后公布试题的措施,方法包括提高命题待遇、择重要类科优先建立题库、邀主管单位及公会合作发展试题、运用预试及试题分析修正来提升考题品质。

官员表示,试题更正率(每百个疑义题中被要求更正答案的比率)一旦降到五%至十%水准,将考虑不再公布试题及答案,以免受限于考过的题目,三年内不得重复出现的不成文规定,让题库大量「失血」。

「考试委员太天真了!」已参加过两次普考的蔡小姐说,补习班可以发动人海战术,收集考题并不难啊!可怜的恐怕是国考考生,未来得花更大代价才能拿到考古题。

忧「谁来监督命题品质?」

参加过三次警察特考的黄先生则担心,可能衍生新的弊端,有管道的人可透过特定人士拿到考古题,甚至私下买卖考题;已考上基层特考的吴先生则反问,考题和答案都不公布,考生无法对答案,也无法对试题提出疑义,「谁来监督命题品质?」

政大公共行政系主任施能杰认为,想加速国考题库建置速度,取消公布试题并非最好的方法,毕竟,公布考题及答案,可让考生有所依循、了解国考方向及应考表现,考古题也有助考生了解哪些是该学的东西。

部分考试委员也对此方向持保留态度,认为现阶段待努力部分还很多,应优先改善命题品质,才能消除应考人疑虑。

考选部高层昨表示,站在题库建置角度,不公布考题确实比较有利,但突然宣布不公布考题及答案,考生反弹是可预期的,将再评估是否停止公布试题及答案。

到时黑箱作业会更严重,因为不公布答案,无法知道自己的测验题分数,到时考选部就可以乱搞,我们这些没背景的人只是考好玩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5 16:39 |
littleon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Re:国考拟不公布试题、解答! 考生骂 学者忧…
上次放出消息要限制考试次数及报考年龄,
又说要家增加约聘人员,降低正职人员,
这次又要不公布考试试题及答案,
看起来就像是为了特权阶级(有关系的人)在准备一样................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和网宽频 | Posted:2009-12-16 15:15 |
chuntungtw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鲜花 x5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考试院真是可以关门了
堂堂一个「院」
竟然会说题库建制有问题
考试院应该裁撤
部分机关并入行政院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9 14:57 |
JJTT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关中爱作秀吧!
以他以前的经历,
似乎非专业于此,
公关像是他比较在行的,
所以总是要告诉大家他们现在作的事有多难,
因此照着他们的方法作就对了.......

.........

无言!!
表情 表情


老痞爸, 也是两个儿的奶爸。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10-10-22 22:4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41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