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925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usanfu69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7 鮮花 x6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閒話家常] 國考擬不公布試題、解答! 考生罵 學者憂…
國考擬不公布試題、解答! 考生罵 學者憂…
自由 更新日期:"2009/12/13 04:11"

〔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已實施十五年的國考試題公布措施可能走入歷史!

實施十五年可能成絕響

考選部以公布試題會影響題庫建置為由,研擬透過預試制度等措施提升國考品質,進而將逐步取消可受公評的各類科試題及答案公布。消息一出,包括應考人、學者、補教界多表示反對,擔心黑箱作業、可能出現弊端、無人監督出題品質。

考選部是依據部分考試委員及學者建議,日前提出「優質試題發展方案」及「典試作業改進方法」,將以有條件、漸進方式取消考後公布試題的措施,方法包括提高命題待遇、擇重要類科優先建立題庫、邀主管單位及公會合作發展試題、運用預試及試題分析修正來提升考題品質。

官員表示,試題更正率(每百個疑義題中被要求更正答案的比率)一旦降到五%至十%水準,將考慮不再公布試題及答案,以免受限於考過的題目,三年內不得重複出現的不成文規定,讓題庫大量「失血」。

「考試委員太天真了!」已參加過兩次普考的蔡小姐說,補習班可以發動人海戰術,收集考題並不難啊!可憐的恐怕是國考考生,未來得花更大代價才能拿到考古題。

憂「誰來監督命題品質?」

參加過三次警察特考的黃先生則擔心,可能衍生新的弊端,有管道的人可透過特定人士拿到考古題,甚至私下買賣考題;已考上基層特考的吳先生則反問,考題和答案都不公布,考生無法對答案,也無法對試題提出疑義,「誰來監督命題品質?」

政大公共行政系主任施能傑認為,想加速國考題庫建置速度,取消公布試題並非最好的方法,畢竟,公布考題及答案,可讓考生有所依循、了解國考方向及應考表現,考古題也有助考生了解哪些是該學的東西。

部分考試委員也對此方向持保留態度,認為現階段待努力部分還很多,應優先改善命題品質,才能消除應考人疑慮。

考選部高層昨表示,站在題庫建置角度,不公布考題確實比較有利,但突然宣布不公布考題及答案,考生反彈是可預期的,將再評估是否停止公布試題及答案。

到時黑箱作業會更嚴重,因為不公布答案,無法知道自己的測驗題分數,到時考選部就可以亂搞,我們這些沒背景的人只是考好玩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5 16:39 |
littleone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Re:國考擬不公佈試題、解答! 考生罵 學者憂…
上次放出消息要限制考試次數及報考年齡,
又說要家增加約聘人員,降低正職人員,
這次又要不公布考試試題及答案,
看起來就像是為了特權階級(有關係的人)在準備一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和網寬頻 | Posted:2009-12-16 15:15 |
chuntungtw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39 鮮花 x5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考試院真是可以關門了
堂堂一個「院」
竟然會說題庫建制有問題
考試院應該裁撤
部分機關併入行政院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9-12-19 14:57 |
JJTT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4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關中愛作秀吧!
以他以前的經歷,
似乎非專業於此,
公關像是他比較在行的,
所以總是要告訴大家他們現在作的事有多難,
因此照著他們的方法作就對了.......

.........

無言!!
表情 表情


老痞爸, 也是兩個兒的奶爸。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10-10-22 22:4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336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