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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dehui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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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疑惑6
( D ) 10 近年来,检警单位为防止毒品的泛滥,经常举行不定期临检,以确保青少年的健康及安全。此种限制人民自由的做法,最主要是根据宪法中的那一项理由?
         (A) 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          (B) 为避免紧急危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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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2009-12-08 1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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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露锋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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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在:临检,可看大法官解释释字第535号 警察勤务条例关于实施临检之规定,是否违宪?
答案:是增进公共利益,侵害:人身自由

查看过「警察勤务条例」,其法源警察法第3条。但看到第2条,真的会......

警察法第2条:警察任务为依法维持公共秩序,保謢社会安全,防止一切危害,促进人民福利。→从此条文看「选项」,答案根本就是模拟两可!

再查看,此选项为宪法第23项的法律保留原则与比例原则!

从比例原则的定义来看(依行政程序法第7条之定义)
行政行为,应依下列原则为之︰
一、采取之方法应有助于目的之达成。
二、有多种同样能达成目的之方法时,应选择对人民权益损害最少者。
三、采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损害不得与欲达成目的之利益显失均衡。

特别是第三项,「损害」与「利益」显失均衡→似乎「公共利益」比「社会秩序」更能彰显比例原则的精义!

所以,答案才会选D!→是这样解释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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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理想家庭,实现世界和平」

「天下一家,和平从你我开始」

【完全侍奉弥赛亚,建设地上天国】

                统一教敬上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台湾大哥大 | Posted:2009-12-14 2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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