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289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daisyfairy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3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特任法官
今天作考古題有做到特任法官相關的題目,

想請問目前特任法官有哪些,
我上網查只有找到大法官表情

快要考試了,大家都在努力準備了吧!
很少人像我這麼閒,還上來問問題吧!表情

大家一起加油喔! 表情 
祝大家都能考上理想職務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9-07-09 17:58 |
小強的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8 鮮花 x30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立法院刪專業加給 大法官將釋憲追薪[聯合新聞網][2005-07-20]


因立法院刪除大法官司法專業加給,而引發的「大法官是否為憲法保障的法官?」釋憲案,據了解,大法官已取得共識,最快本周將明確作成「大法官是任期制特任法官」的解釋。

解釋認為,大法官因為是任期制,故可不受年滿70歲須優遇停止辦案的限制,而既為特任法官,即可比照終身職法官,依司法院組織法及司法人員人事條例,支領司法專業加給。

大法官的解釋,等於宣告立法院今年初為報復大法官針對真調會(新聞、網站)條例所作585號解釋,以大法官並非憲法規定之法官為由,而予刪除每人每月8萬9000元司法專業加給的決議違憲違法。大法官亦可依自行作成的解釋,要求補回2月起被扣發的司法專業加給每人50餘萬元。

據了解,將出爐的解釋,大法官自我定位為「任期制特任法官」,任期內的薪給保障比照法官,其性質與地位較類似美國聯邦大法官,只不過美國大法官為終身職,可幹到老死或自請退休為止,而我國大法官任期,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為8年或4年,但也沒有年齡限制。

今年1月下旬在野黨立委推動刪除大法官司法專業加給後,執政黨柯建銘等立委聲援大法官,提出釋憲聲請主張,認為立法院決議刪除大法官的專業加給違憲。早於民國46年由監察院與國民大會提出的釋憲聲請(監察院後撤回)則主張,大法官應為憲法規定的終身職法官。

大法官將以上兩案併案審理,並將作成解釋,創大法官釋示自我定位之釋憲首例;但也恐再引發立委與大法官對立風波,或大法官自肥爭議。


成功要訣:鎖定目標 確立方位 用心經營 致力發展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9-07-10 22:34 |
為自己出征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7 鮮花 x24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哇!!2005-07-20的新聞,現在都2009年了。
不曉得過了四年了有沒有進展呢.....
感謝分享...


機會 什麼是機會??
是给準備好的人的。

努力是過程的必要條件
堅持是成功的唯一要件
[分享為最大動力]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7-14 09:49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2628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