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上要拆成這樣來看 
1.燈光、雨刮、喇叭、照後鏡、排氣管、消音器或其他設備不全 
2.或擅自增、減、變更原有規格之設備 
3.或損壞不予修復者 
會開單都是以第一項和第二項居多 
例: 
HID 的顏色  溫度  過亮或過藍的都不行 
喇叭不能叭叭 只能bibi (臨檢時會給你按個二下) 
噴水頭換成有小燈的那種 不行 會被開 
車牌位置  加外框  加車牌燈  都不行 
排氣管口徑過大  聲音過大  不行 
車子高度  從車輪到輪拱間  要有 4 指符  太少小心被開 
尾翼  小的可以  原廠出的可以  大的不行...很多 
94 95 96 年那一陣子常有 
我也遇過 ( 也在二高上也被紅斑馬跟過車 一直跟

 ) 
但只要態度好加上警察心情也不錯 
基本上也還好 
若態度不好 
不給面子的 
小心被請去泡茶 
但好玩的是... 
這些都是在日系車上比較多(像 日x 馬xx 福x 三x 豐x 等) 
進口的比較少... 
像B.z B.w L...s S..b V...v 等 
都不曾見過 
基本上
他們開單時
都以這一條來開比較多
因為這一條很好用
健~~~康一點的
會再補上叫你回去原單位驗車
原則上
有改過車的
原本的東西不是送人就是賣掉
去驗車???
是回復原狀去驗車的
那你想呢???
 再改回原廠去驗???
包你吐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