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是97年身心三等的法学题目,我有去查性别工作平等法
D的答案一样丫....为什么不是D....而B......是错后面这句吗?????
依据性别工作平等法的规定,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满申请復职后,雇主合法拒绝其申请的条件为何?
A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半年以上,并经主管机关同意
B雇主依法变更组织、解散或转让,因此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
C雇主亏损或业务紧缩而未能使受雇者復职,并经主管机关同意
D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受雇者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
答C
第十七条(育婴留职停薪期满之申请复职)
前条受雇者于育婴留职停薪期满后,申请复职时,除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主管机关同意者外,雇主不得拒绝:
一、歇业、亏损或业务紧缩者。
二、雇主依法变更组织、解散或转让者。
三、不可抗力暂停工作在一个月以上者。
四、业务性质变更,有减少受雇者之必要,又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者。
雇主因前项各款原因未能使受雇者复职时,应于三十日前通知之,并应依法定标准发给资遣费或退休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