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着作权》火锅店播音乐 老板吃官司 更新日期:2008/10/02 07:40 记者刘峻谷/台北报导 台糖白甘蔗涮涮锅台北市南京东路五段分店,因在店内「转播」有线音乐频道播放的十首歌,被控违反着作权法。台北地检署以该分店未经授权,擅自公开播送有线音乐频道歌曲,将该涮涮锅连锁店负责人孔相凉起诉。中华音乐着作权仲介协会提告诉指出,去年九月廿日该涮涮锅南京东路分店公开播放接收自九太有线音乐频道歌曲,共计有错过、男人不该让女人流泪等十首歌,被该协会人员录音存证。检方侦讯时,孔相凉(五十一岁)承认确有播音乐,但声称不知道这样也犯法。孔相凉不是类似案件被起诉的第一人。今年五月,中部一家知名连锁大饭店在大厅播放有线电视,饭店林姓老板遭中华音乐着作权仲介协会控告,检方将他起诉,求处三个月徒刑及宣告缓刑;后来双方和解,协会撤回告诉。九十四年五月,全台知名休闲服饰连锁店「unicornhouse」未经授权在门市内播放CD音乐,检方将负责人吴祚大依涉嫌违反着作权法起诉。法院审理认为,吴祚大没有授权门市播放,判决无罪。在公开场所播放未经授权的音乐或影片,依法可处三年以下徒刑。台北地检署查缉智财权专组主任检察官张绍斌表示,有无违反公开播送权,有「公开场所」、「行为人是否藉由公开播送间接获利」此两个认定的要点,例如火锅店、餐厅播放轻柔音乐,增进进餐气氛,提升餐厅格调以吸引客人上门,这就是间接获利,必须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