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中國時報誤刊97年第二次司法人員特考及97年軍法官考試所有應試法律科目附發法律條文
【2008/5/2更新】
中國時報於本(97)年5月2日A8版登載本年8月9日至11日舉行之97年第二次司法人員特考及97年軍法官考試「所有應試的法律科目均附上各單科考試的法律條文,在考試時分發給應考人使用」之消息,與5月1日考試院院會第282次會議審議通過本二項考試計畫案內容不符,依審議通過之考試計畫,僅「97年第二次司法特考三等考試司法官類科各應試法律科目,及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類科應試科目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之強制執行法部分,於各該應試科目考試時,將附發各該科單科本法律條文供應考人使用。」並非本二項考試所有應試法律科目均附發法律條文,特此聲明。
有關舉辦本二項考試公告已登載於考選部全球資訊網,並刊登於本(5)月2日聯合報E4版及自由時報G9版,另有關司法官類科考試應試法律科目附發法律條文範圍等資料,均可透過考選部全球資訊網(網址http:
moex.gov.tw...)/考試資訊/97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第二次司法人員考試/本考試公告網頁進行查
也就是說只有司法特考三等考試司法官類科各應試法律科目全部附條文
司法事務官法律事務組類科只附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強制執行法與非訟事件法之強制執行法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