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816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KS229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問題討論] 請教97 初等財稅行政-公民
4題 社區管委會委員15人,正在開討論社區舉辨「耶誕晚會」事宜,委員們發表踴躍,但意見有分歧,最後付諸表決,
  贊成舉辨晚會委員有6人,反對舉辨的委員也是6人。依會議規範,主席對此表決,可做何種處理?
    A宣布此一議案通過   B擱置此一議案,下次再討論   C主席加入反對一方,否決此案   D主席要求其他三委員表明態度
                                    
                                「考選部:C」
  疑問: 為何不可選 D要求表明態度?

11題 韓國偶像訪台,吸引一堆迷哥迷姐前往接機,造成媒體出相追逐報導。針對台灣近年來的韓流現象,凸顯何種文化之盛行?
   A精緻文化  B大眾文化  C傳統文化  D次級文化

                                                        「考選部:B」
  疑問: 為何不可選 D 次級文化?

21題 依我國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史」,比較接近那一種政府制度下的特色?
      A雙首長制   B總統制   C內閣制   D委員制  
                                   「考選部:B」

疑問: 我國目前政府制度 不仍為是雙首長制嗎? 和法國相同的吧?


請各位大大解惑....感恩!!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8-01-21 19:20 |
black3770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0 鮮花 x4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跟你也有同樣的疑問
不知是否有高人能解惑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基礎科技網絡 | Posted:2008-01-21 19:29 |
iams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8 鮮花 x7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4題 社區管委會委員15人,正在開討論社區舉辨「耶誕晚會」事宜,委員們發表踴躍,但意見有分歧,最後付諸表決,贊成舉辨晚會委員有6人,反對舉辨的委員也是6人。依會議規範,主席對此表決,可做何種處理?
C主席加入反對一方,否決此案   D主席要求其他三委員表明態度
「考選部:C」疑問: 為何不可選 D要求表明態度?
雖然我也是選D,當時在C、D二答案間猶豫很久,可惜還是選了錯的
上網查了一下,沒有參與討論和表決,等於放棄自己的權利
而會議規範中有規定主席可在同票時加入其中一方,所以我想答案是C沒錯


11題 韓國偶像訪台,吸引一堆迷哥迷姐前往接機,造成媒體出相追逐報導。針對台灣近年來的韓流現象,凸顯何種文化之盛行?
B大眾文化D次級文化
「考選部:B」疑問:為何不可選 D 次級文化?
又是一題猶豫題,我也選了D
上教育部重編國語字典查了一下…
次級文化:大社會裡某些團體的價值觀念、制度或傳統生活方式,異於大社會文化,而且具有獨特性的,稱為「次級文化」。
大眾文化:社會中大部分人群所欣賞、接受或消費的通俗文化。
我想關鍵可能是在「媒體」上吧…不過這題有討論空間
是不是媒體的焦點就可以成為大眾文化
韓流要說是大眾文化,也許是,也許不是


21題 依我國憲法規定「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史」,比較接近那一種政府制度下的特色? A雙首長制   B總統制   C內閣制   D委員制
「考選部:B」疑問: 我國目前政府制度 不仍為是雙首長制嗎? 和法國相同的吧?
這題題目已經把要問的主旨用引號表明了,所以重點不在我國是雙首長制,而是問題引號中的「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史」這一項是哪種政府制度,所以答案是B總統制


文字讓人的思想得以保存。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中華電信HINET | Posted:2008-01-21 20:33 |
miller1124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4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4題
其他三委員表明態度已經表明囉:
因為 "不贊成也不反對" 本身就是一種態度的表示啦。

11題
次文化指除了社會共有的文化外,社會中的次級團體會依社會階層、種族、職業、宗教、年齡、性別等因素形成不同的次級文化。
流行文化(又稱普及文化、大眾文化),指在現代社會中盛行的地區上的文化。
針對 "台灣" 近年來的韓流現象<--- "台灣" 是地區,重點是關注在社會共有的文化,所以是流行文化。

21題
「立法委員不可兼任官史」,指的是 "立法權" 與 "行政權" 的關係,
只有總統制具有行政權與立法權係分立(separation)的關係。

(以下為憲政體制之典型,有空有興趣的人請自行選讀。)
有關幾個憲政體制之典型,不外乎總統制、內閣制(議會制)、雙首長制(半總統制)、委員制。
有關總統制,總統既為國家元首(head of state),亦為最高行政首長(head of government)。總統制的行政權與立法權係分立(separation)關係,總統直接或間接由民選產生,任期固定,不會因國會不信任去職,故其不對國會負責,而對全民負責。國會亦由民選產生,擁有立法權且任期固定,總統不得解散國會。國家政策由總統制定,部會首長由總統任免。總統公布法律無需部會首長副署,部會首長為總統之幕僚,奉命執行政策。
有關內閣制,其總統或國王是國家虛位元首,不是最高行政首長,統而不治,故其公布法律須經總理或首相及部會首長副署。國家元首表面上具有解散議會之權,實際上此權係在總理或首相。內閣制的行政權與立法權係融合(fusion)關係,內閣總理或首相由總統或國王任命,但須以議會的信任為標準,故可謂係間接由國會產生,為最高行政首長,擁有國家政策制定實權與國會解散權,任期不固定,隨國會的不信任或解散而去職。部會首長或閣員表面上由國家元首任免,實際上由總理或首相任免。內閣對議會負責,不對國家元首負責。國會由民選產生,對行政權可因不信任而行使倒閣權,任期不固定,隨國會的解散而去職。
雙首長制則介於內閣制與總統制之間,又稱為半總統制。依學者杜弗傑(M. Duverger)之見,雙首長制之構成要件有三:第一,總統由人民普選產生﹔第二,總統擁有相當的權力﹔第三,內閣握有行政權並向國會負責。學者薩扥利(G. Sartori)更進一步指出,雙首長制必須具備以下屬性:第一,總統即國家元首,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產生,有固定任期﹔第二,總統與內閣總理共同分享行政權,形成二元的權力結構,而此又有三個判準可資依循:第一,總統獨立於國會之外,無權直接單獨治理,必須藉由內閣傳達意見﹔第二,內閣總理及其內閣獨立於總統之外,其去留取決於國會的信任﹔第三,以上二元權力結構必須賦予內閣擁有自主的潛能(autonomy potential)。此外,雙首長制的政府運作除受憲政規則影響外,尚會隨政黨政治而變遷,呈現一種總統制與內閣制交替擺盪(oscillation)之面貌。斯時總統權力大小乃取決於其能否控制國會多數,倘總統與國會多數一致,其即可任命同黨者為總理,並居於國家政策主導地位,此時權力運作即偏向總統制﹔倘總統與國會多數不一致,其可選擇放棄國家政策主導地位,而任命與國會多數同黨者為總理而形成左右共治,此時權力運作即偏向內閣制﹔倘總統在與國會多數不一致時仍執意任命同黨者為總理以獲國家政策主導地位,行政權將會與立法權形成一種權力衝撞的局面,導致政治僵局頻頻發生。
有關委員制,總統為國家元首,但不是最高行政首長。國家政策由聯邦行政委員會決定,並以行政委員會名義執行。行政委員會雖為最高行政機關,但須聽命於議會。總統僅為行政委員會之主席,並無實權。


[ 此文章被miller1124在2008-01-21 20:52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8-01-21 20:47 |
鈴噹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各位大大解釋的超詳細的,
希望大家快點考上哦^^~~
感恩你們啦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新世紀資通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08-03-09 23:11 |
米克斯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 表情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歐洲 | Posted:2008-07-05 22:47 |
黃藥師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我覺得公民這一科,有時必須以「直覺」來作答,
以上列題目來說,聽過大眾文化的人絕對比次級文化來得多;
主席自己投票,比要求不表示意見的一方非得表態不可,來得爭議較小。
也就是說,答題時不要想的太複雜,
(這就是考試的某種迷思,總覺得出題者會設陷阱)
用Common sense來幫助你。


[ 此文章被黃藥師在2008-11-16 18:55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15 22:02 |
chenjj7777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感謝分享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16 18:00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88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