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670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Sally小貓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創作大師獎
版主
級別: 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寵物園地
推文 x918 鮮花 x234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分享] 不要回報的愛已經絕種
不要回報的愛已經絕種●吳淡如


小羽的男友劈腿,自認為已經奉獻犧牲到極點的小羽也氣到了極點,
整整好幾個月的時間,她一直問:「為什麼我對他那麼好,完全不求回報,他卻不愛我?」

啊,愛情,本來就是世界上最不能算投資報酬率的事情之一。
你給他,他未必給你。
但一般人所謂的「不求回報」,卻也是對愛情的溢美之辭,
仔細檢視情人的付出,沒有人真正不求回報。

我這麼說,小羽並不認同。
「我對他,一向比他對我好,我都不跟他計較,什麼事都肯為他做,自認為蕩婦、貴婦、煮婦都做得完美無瑕,他竟然這麼狼心狗肺!」
「妳如果真的不求回報,就不會罵他狼心狗肺,只會默默祝福,悄悄離去。」我說:「妳要的回報,不是具體的東西,也不是他的體貼,妳要的回報是他的專一,希望他能夠娶妳當回報,不是嗎?」小羽無奈的嘆了口氣說:「也對。」

愛情,我們雖然知道算不了投資報酬率,但總是在心裡還希冀著回報,希望你了解我的好,也滿足我的渴求和需要。

別把自己看得崇高

不久前有位男性友人阿群也失戀了。
細數這兩年戀情,他咬牙切齒:「這兩年我一直對她很慷慨,算算總共給了她一百多萬元花費,也沒有要她還,沒想到她對我一點也不體貼,感情淡了,就這樣走了,妳覺得這樣有天理嗎?」

有的男人就是喜歡強調他對女人的慷慨,
我也只好讚美他:「你是好男人,但實在太凱。」從阿群看來,
女友雖然缺乏「貫徹始終」的美德,不過在我看來,
阿群之所以會拿那麼多錢砸女友,也是因為他渴望維繫感情,
雖然不渴求她在金錢上回報,但也希望她能夠對他溫柔,提供一些心靈的慰藉。

我們都不必把自己看得太崇高,我們的愛其實都不是不求回報。
沒有人能在不斷付出,卻沒有得到一點安慰之下,快快樂樂的走愛情這條路。

就算是親情,也並不是不求回報,養兒育女未必要防老,
但好歹也希望他有出息、做個好人,至少對自己的苦心栽培,
有些精神上的回報,或完成自己的未竟之志,或讓自己能夠因兒女的成就抬得起頭來。

換不到我們要的回報,任誰都會灰心,不會有一絲沮喪的。
不求回報的愛不是沒有,人類史上還是有聖人幾名,
但不會輪到凡人如你我。

【心得感想】

愛情是人生中最困難的習題了!
甘願做,甘願受吧!
太多的不快樂對自己是一種懲罰!



   



  
獻花 x3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東森 Cable | Posted:2007-03-08 22:18 |
JK-LIN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社區建設獎 創作大師獎 貼圖大師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創作大師獎-2 人類貢獻獎
頭銜:人生無常之珍惜所有人生無常之珍惜所有
分類版主
級別: 分類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版區: 興趣嗜好, 寵物園地
推文 x161 鮮花 x503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有時候相愛的當下,就是一種回報,或
是說:存在就是回報了,所以,不要回
報的愛,確實沒有~

當你笨笨的付出時,也要有人願意接受!


Ya,香頭~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7-03-08 22:28 |
marsupilami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廣義上的愛情
太難在現實中去實踐出來了
也許這才是我們要去學習的課題


獻花 x1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和信超媒體寬帶網 | Posted:2007-03-15 08:12 |
islyss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6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愛情其實很自私的
你們說 不是嗎?表情


獻花 x1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Shih-Chien College | Posted:2007-03-16 19:31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410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