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418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悟剑客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有名气
级别: 小有名气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鲜花 x127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灵异] 恐怖的鬼故事
恐怖的鬼故事

提供者:leo

在南部的一间小工厂里,有个女员工喜欢她们那条生产线上的组长。这男人虽然结婚了,但他依然还是玩弄女孩的感情;毕竟上了桌的热腾腾的铁板牛柳,有谁不吃?有一次女孩怀孕了,她不知所措的问这男人:「怎么办?我接下来的10个月都不会来。」

男的骗她说:「我是爱你的!只要你把孩子拿掉,我就跟我老婆离婚!」

女的一听到,好高兴!终于他们可以修成正果了。晚上她把孩子拿掉后,隔天上班她很高兴的跟男的说她拿掉了,没想到男的居然就再也不理她了!伤心欲绝的她心中狠狠的想着:「好!我为你做那么大的牺牲,你竟然如何对待我!我要做鬼来找你!」晚上她就穿着红衣红鞋,并且染红头发,跳楼自杀!

隔天她没来上班。男的想着她没来,倒也轻松。晚上他和老婆儿子一起去夜市逛街。突然有个算命仙叫住了他:「先生你印堂发黑,恐有死厄喔!」他想说江湖术士之言岂可相信?不理就走了。第三天女孩的死讯才传到工厂。这个男的吓一大跳!难道真被那相士说中?晚上他立刻去找算命仙:「大师你可以救我吗?」

「好!但你要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出来。」

后来相士说:「这真是冤孽!她死时是头部着地,一定脑子破裂;而且又身着红衣,怨念极深!她会在7749天后回来找你!」

「那…我要怎么办?」

「我已算好是哪一天。死人不能弯身,因为她是自杀身亡,所以只能留在人间直到那一天。你只要躲在床底下,她会闻到你的阳气,但一定看不到你!等到天亮鸡啼,即可躲过这一劫!但你要先把老婆孩子遣回娘家,你把你家的方位告诉我,好让我为你护法!」

到了那一天夜里躲在床底下的他拿出算命仙给的护身符,突然听到「碰!」一声,门被撞开了,有‘东西’跳进来!他突然感到全身发软,手脚冰冷,并且想着完事后要去吃猪脚面包去去霉运。他记住相士的话,绝不可往外看,并且念着相士教他的护身诀。屋内碰撞的声音很大声,听得出来女鬼可能找不到他而发狂!!

那些吵杂的声音在他听起来,根本就像是在说着:「~还~我~命~来!」

也不知道经过多久,声音终于消失了,一直到鸡啼三响,全身仍冒着冷汗的他才敢探出头,并且说一声:「哇靠!!我的电视机和电冰箱都不见了!!」


[ 此文章被悟剑客在2004-12-16 09:38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1(无私)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4-12-14 03:41 |
aids88903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是真人真事哦 我大伯那边真的就是这样被偷 只是他没有叫他留下 也叫他回娘家去 家里就没人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03-13 12:58 |
ken29069 手机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2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些江湖术士真的是唷...


~枫落的那一天,将是我和你相遇的季节~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6-11-11 22:29 |
若尘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 鲜花 x103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这下算命算到家都被搬了 表情 表情


如果曾经 重来一次结果相同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 | Posted:2009-05-28 20:08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3307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