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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灰兔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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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電信方面的問題,有人能告訴我嗎?
我是通訊行,有人拿79件人頭來申請門號【家裡的人、公司的人、他朋友】,第一個月都沒問題,第二個月中就開始有問題,第三個月就不給他辦了,但…因為申請門號是立刻給手機【或佣金】,但總公司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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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章被小灰兔在2006-04-07 13:37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4-07 13:26 |
SaintChris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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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最多可以告詐欺罪...但這也是最多,必須要負擔誣告罪的風險唷^^" (當然也不一定會成立)

你的問題很明顯,就是民事上的關係,因為不給他辦,造成原本以為他可以辦,給予的佣金現在必須要反還~ 這樣的誤會一場,刑法並不處罰。

警察所言並非推託,而是最直接的解決方法,因為這樣的關係,如果真的想要用刑法處罰之,成立誣告罪的風險很大,7年以下有期徒刑,請自己斟酌之。法律所保護者,就是您不應該損失的佣金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4-07 15:28 |
rt8001 手機 會員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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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小灰兔於2006-04-7 13:26發表的 電信方面的問題,有人能告訴我嗎?:
我是通訊行,有人拿79件人頭來申請門號【家裡的人、公司的人、他朋友】,第一個月都沒問題,第二個月中就開始有問題,第三個月就不給他辦了,但…因為申請門號是立刻給手機【或佣金】,但總公司核佣是3個月。所以他有一半不核佣,算是他把錢領走,但我沒拿到該拿的,那我可以告他嗎?PS.他沒有簽代辦,只有在領走佣金時有簽名【1by1】及他有簽本票以示負責。警察說我不能告偽造文書、不能告詐欺、不能告侵佔、不能告偽造電磁資料、不能造盜用電信器材,那到底法律能保護我什麼?本來我覺得如果能告,連申請的人頭我也要一起告,結果警察叫我寫存證信函,告民事,這是推拖之詞嗎?還是就只能這樣而己?
另外還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如果沒結果就可以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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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1-16 2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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