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4524 個閱讀者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小灰兔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初露鋒芒
級別: 初露鋒芒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11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求助] 電信方面的問題,有人能告訴我嗎?
我是通訊行,有人拿79件人頭來申請門號【家裡的人、公司的人、他朋友】,第一個月都沒問題,第二個月中就開始有問題,第三個月就不給他辦了,但…因為申請門號是立刻給手機【或佣金】,但總公司核 ..

訪客只能看到部份內容,免費 加入會員 或由臉書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內容



[ 此文章被小灰兔在2006-04-07 13:37重新編輯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4-07 13:26 |
SaintChris 手機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社區建設獎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8 鮮花 x71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最多最多可以告詐欺罪...但這也是最多,必須要負擔誣告罪的風險唷^^" (當然也不一定會成立)

你的問題很明顯,就是民事上的關係,因為不給他辦,造成原本以為他可以辦,給予的佣金現在必須要反還~ 這樣的誤會一場,刑法並不處罰。

警察所言並非推託,而是最直接的解決方法,因為這樣的關係,如果真的想要用刑法處罰之,成立誣告罪的風險很大,7年以下有期徒刑,請自己斟酌之。法律所保護者,就是您不應該損失的佣金爾。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4-07 15:28 |
rt8001 手機 會員卡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290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小灰兔於2006-04-7 13:26發表的 電信方面的問題,有人能告訴我嗎?:
我是通訊行,有人拿79件人頭來申請門號【家裡的人、公司的人、他朋友】,第一個月都沒問題,第二個月中就開始有問題,第三個月就不給他辦了,但…因為申請門號是立刻給手機【或佣金】,但總公司核佣是3個月。所以他有一半不核佣,算是他把錢領走,但我沒拿到該拿的,那我可以告他嗎?PS.他沒有簽代辦,只有在領走佣金時有簽名【1by1】及他有簽本票以示負責。警察說我不能告偽造文書、不能告詐欺、不能告侵佔、不能告偽造電磁資料、不能造盜用電信器材,那到底法律能保護我什麼?本來我覺得如果能告,連申請的人頭我也要一起告,結果警察叫我寫存證信函,告民事,這是推拖之詞嗎?還是就只能這樣而己?
另外還可以申請調解委員會調解,如果沒結果就可以提告。


點下面的連結就是對我最大的回饋,並不花你半毛錢
http://bbs.mychat.to/index.php?u=200012
請支持小弟開版(有關社區管理或社區生活上的相關問題回覆)
http://bbs.mychat.to/read.php?tid=595610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臺灣臺北市 | Posted:2007-01-16 23:03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7003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