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2327 個閱讀者
觀星資訊》 觀星氣象 | 全天星圖及月相 | 即時影像 | 每月星象 | 台北星空 | 晴天鐘 | 親子觀星會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Yeh23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 鮮花 x113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0
[自然科學] 物競天擇 人類基因仍在進化
編譯朱邦賢/綜合七日外電


研究人員發現,人類基因組中大約有七百個區塊顯示,在過去五千年到一萬五千年中,拜「天擇」(natural selection)之賜,基因仍在改變,此一說法為人類仍在進化提供了最強有力的證據。「天擇」是進化的主要力量。

顯示這種進化改變的基因包括職司味覺、嗅覺、消化、骨骼結構、皮膚顏色和頭腦功能的基因。

許多這種「天擇」的事例可能反映出人類在放棄狩獵、採集,改採定居、務農的生活方式後,所承受的壓力。這種生活方式的過渡大約五千年前發生在歐洲和亞洲。

根據物競天擇理論,在一個物種中,優良基因會愈來愈普遍,因為這些優良基因的所有者後代比較多。

專家研究過三種人:非洲人、東亞人和歐洲人。在每一種人中,天擇都讓他們保有大致不同的一些基因。這種天擇的基因會影響膚色、髮質和骨骼結構,可能是今天每個種族外貌不同的主因。

國家地理學會基因圖計畫主任威爾斯博士說,研究天擇基因或許有助於重建人類過去的許多重大事件,也可能有助於解釋為什麼世人基因大體相似,外貌卻各具特色的問題。

許多社會科學家都默認人類老早就已停止進化,上述發現大大證明這種想法其實不然。即便是用腦的進化來詮釋人類行為的進化心理學家也認為,天擇塑造人類心智的工作早在農業時期之前——大約是一萬多年前——即已完成。

上述研究的負責人,芝加哥大學人口遺傳學者普里查德說:「有足夠證據顯示,在過去一萬年中,天擇是人類進化的主要驅動力。沒有理由認為人類已停止進化。」

普里查德研究小組的成員還包括沃特、庫達拉瓦里和華裔研究員文曉泉(譯音),他們的研究報告刊登在七日號「公共科學圖書館生物學期刊」上。

他們資料的根據,是「國際人類基因組單體型圖計畫」在三個人種身上蒐集到的去氧核醣核酸(DNA)改變。

「國際人類基因組單體型圖計畫」二○○三年成立,宗旨是為人類基因組解碼。這些資料既能辨明容易導致某種疾病的基因,也可以看出進化方面的改變。

普里查德估計,在天擇壓力下,天擇基因開始變得比較普遍的平均時間點,非洲人是一萬零八百年前,亞洲人和歐洲人則是六千六百年前。

【2006/03/08 聯合報】 @ http://ud...om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6-03-08 16:43 |
ilf127 手機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89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大大轉貼的這則報導還滿有趣的

前幾天在奇摩新聞也看到金髮女郎會在200年後消失的新聞(數據方面不敢確定)

當初會有金髮女郎的出現是在北歐地區,當時的智人以狩獵維生

但是卻有大多數的男性在狩獵過程中死亡,造成性別的嚴重失衡

而女性為了吸引男性,在長年的刺激與演化下產生了金髮!

剛看到的時候還真的覺得不可思議,不過能確認的是所有的生物體一直都在演化、特化或者退化

如此才能應變大環境啊!

小弟所學與生命科學勉強沾得上邊,所以會注意這方面的報導,如果以上有誤,請多多指教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3-08 22:59 |
totobea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ilf127於2006-03-8 22:59發表的 :
大大轉貼的這則報導還滿有趣的

前幾天在奇摩新聞也看到金髮女郎會在200年後消失的新聞(數據方面不敢確定)

當初會有金髮女郎的出現是在北歐地區,當時的智人以狩獵維生
.......


我想啊...運氣差的話,全人類可能撐不過一百年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6-03-16 01:35 |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69831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