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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资讯] 诈骗手法:告车主肇事逃逸
诈骗新手法:告车主肇事逃逸 黄小姐是在骑车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冲出来的人 这则车祸,对方表示没有关系,人没有什么大碍,拍拍屁股就走了
黄小姐以为没事,但其实对方已经将车牌号码与驾驶人与车辆的特征记下 持验伤单报警并告上法院说她」肇事逃逸」
黄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单,被撞的人要求赔偿30万现金 她提不出任何证据证明自己当时已经和解…最后因为对方纠缠不清
为了息事宁人省麻烦,也不想报警留下案底,以10万元私下和解 因为许多人对于这方面的法律常识并不清楚 也想说撞到的人没有大碍,殊不知这是诈骗案件,制造假车祸 > > 遇到这类情况,请大家务必记住 1.不管是否要和解或报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场作证明 2.若对方坚持没关系,也务必要报警处理或者是立和解书(请对方出示证明并签字) 3.如果对方嫌麻烦而紧急离开,务必记下特征或车牌号码,到警局备案 不然当收到验伤单影本跟通知书时,要找证据证明自己没有错,就来不及了…… ----------------------------------------------------------------------- 肇事逃逸属公诉罪,若造成对方受伤(那怕只是一公分的瘀青),是要坐牢的, 难怪诈骗者敢狮子大开口。 > 但若有人证、物证可证明绝无肇事逃逸,可当庭向检察官提出对对方之诬告 诉讼,一样属公诉罪,两案会由同一检察官(或法官)受理,一旦肇事逃逸被判 不成立,对方的诬告罪就极可能立即成立,换对方坐牢,可有效惩罚想借车祸 诈骗的不良份子。
[ 此文章被arbin在2008-04-28 18:07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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