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手法:告車主肇事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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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arbin
2008-04-28 17:53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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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新手法:告車主肇事逃逸
黃小姐是在騎車中途不小心撞上突然衝出來的人
這則車禍,對方表示沒有關係,人沒有什麼大礙,拍拍屁股就走了

黃小姐以為沒事,但其實對方已經將車牌號碼與駕駛人與車輛的特徵記下
持驗傷單報警並告上法院說她」肇事逃逸」

黃小姐冤枉的收到通知單,被撞的人要求賠償30萬現金
她提不出任何證據證明自己當時已經和解…最後因為對方糾纏不清

為了息事寧人省麻煩,也不想報警留下案底,以10萬元私下和解
因為許多人對於這方面的法律常識並不清楚
也想說撞到的人沒有大礙,殊不知這是詐騙案件,製造假車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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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遇到這類情況,請大家務必記住
1.不管是否要和解或報警,都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證明
2.若對方堅持沒關係,也務必要報警處理或者是立和解書(請對方出示證明並簽字)
3.如果對方嫌麻煩而緊急離開,務必記下特徵或車牌號碼,到警局備案
不然當收到驗傷單影本跟通知書時,要找證據證明自己沒有錯,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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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屬公訴罪,若造成對方受傷(那怕只是一公分的瘀青),是要坐牢的,
難怪詐騙者敢獅子大開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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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若有人證、物證可證明絕無肇事逃逸,可當庭向檢察官提出對對方之誣告
訴訟,一樣屬公訴罪,兩案會由同一檢察官(或法官)受理,一旦肇事逃逸被判
不成立,對方的誣告罪就極可能立即成立,換對方坐牢,可有效懲罰想借車禍
詐騙的不良份子。

獻花 x1
引用 | 編輯 oryeh
2008-04-28 21:24
1樓
  
感謝提供案例
這種事目前沒遇到
不保證不會遇到

獻花 x0
引用 | 編輯 願月
2008-05-02 09:08
2樓
  
這個案例,我好像最近才聽一些老師說過哩= =

對方會鎖定薪資不錯的人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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