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9583 个阅读者
 
<<   1   2  下页 >>(共 2 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insamgood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求助] 换了房东,房租跟着涨…
我现在租的房子
被本来的房东卖给别人
所以现在换了一个新的房东
旧房东跟我说 
照法律来讲 租约在到期前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8 21:53 |
mergyl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44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依照民法425条买卖不破租赁规定:纵使房屋出售,原租赁契约仍有效。
当初契约内容有否提到若换房东,契约要重签?
若没有,可和新房东讨论看看。(建议您仔细看清楚契约内容)
若有,就没有商量余地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9 11:09 |
kkahon_1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若能举证契约关系存在
一年不用书面
1~5年书面
5年以上公证
法律上你是站得住脚
他没有权利断你的水和电
倘有此行为可主张债务不履行及损害赔偿责任
但,现实面,这种房东也很难相处
你可能要学学孟母考虑三迁吧
若吵起来,妨害自由或可主张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9 22:11 |
coldee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可以拿这一条去谈看看

民法第442条(不动产租赁租金增减请求权)
租赁物为不动产者,因其价值之升降,当事人得声请法院增减其租金。但其租赁定有期限者,不在此限。

这条意思是说,如果租约有定期限,租金就不能乱调整。而且要调整的话,一定要向法院声请。

你拿这条去沟通看看,一般来说会知难而退啦,毕竟离年底也才一下就到了。但如果讲不通,就只好请律师来讲啰!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22 20:18 |
linsamgood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我当时签的租赁契约书上
并没有提到换房东是否契约仍然生效
感谢上面的大大
我会试着去争取看看
如果还是没办法 我可能就要诉诸法律了

一般租屋的纠纷 会去请律师出面吗??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0-20 18:35 |
JUL6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正常应该不会请到律师吧….请来的费用搞不好都是好几个月的房租了…搞不好你连问几个问题就要花个2~3千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12-05 16:47 |
梓宁
数位造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挖~~要涨1500,吓死人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欧洲 | Posted:2014-01-05 12:42 |
白日梦冒险家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照理说应该是不能涨价或者是强制你搬走吧!!
毕竟你合约是跟前房东签的,
虽然她把房子给卖了,
但这部分也不应该是让你去跟二房东对吧!!
而且新的房东应该也知道你还住在里面,
它应该只是想把你逼走,所以我建议你可以上专业的谘询,
宏景律师事务所不错~版大可以考虑看看~~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10 18:11 |
相扑选手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崔妈妈基金会义工律师李岳洋指出,一般来说,在不定期或期限较长的租赁契约中,会载明每隔3年调涨5~10%的租金,但法律上并没有硬性规定必须如此。若是由定期契约转为不定期契约,则必然不会有上述约定,不过,原则上契约内容变更还是要经过当事人双方同意。
但在不定期租约中,依《民法》442条规定,无论是房东或房客面对房屋价值有所增减时,可以向法院声请调涨或调降房租。李岳洋表示,一般不定期租 约因时限长,不动产价值有可能巨幅变化,此时,房东或房客可向法院提出声请,而法院也会依附近地价、房价或开发程度,来核定租金调整的幅度。
资料来源 :崔妈妈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11 18:48 |
JUL69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旧的合约必须履行完才能签新的租约喔!!
不然就是旧房东必须毁约,然后把押金双倍退给你~
新房东只能你上面2件事情完成后才能和你签订新租约~~
(这是个人经验谈啦…如果真的要了解的更清楚,你去找一下哪边有免费的法律谘询吧)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3-14 13:19 |

<<   1   2  下页 >>(共 2 页)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36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