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尚未
登入
注册
忘记密码
搜寻
赞助
赞助本站
数位公仔
纪念T恤
纪念马克杯
广告
刊登广告
广告价格
线上申请刊登
用雅币刊登
免费刊登
目前客户
简讯
简讯说明
购买金币
发送简讯
预约简讯
发送记录
好友通讯
罐头简讯
论命
数位论命馆
免费排盘工具
葫芦墩 优生造命
葫芦墩 八字命书
影音论命(葫芦墩)
影音占卜(葫芦墩)
购买金币
星座分析
孔明神数
周公解梦
星侨线上论命
娱乐
影 像 行 脚
数 位 造 型
数 位 画 廊
心 情 日 记
公 益 彩 券
送生日蛋糕
俄罗斯方块
四 川 省
猜 数 字
比 大 小
泡 泡 龙
许 愿 池
万 年 历
经 期 计 算
体 重 测 量
音 乐 点 播
卫 星 地 图
时间戳字幕
男女聊天室
求助
论坛守则
会员等级
会员权限
语法教学
常见问题
最新活动
打工赚雅币
首页
新版首页(全页)
传统首页(全页)
新版首页(选单)
传统首页(选单)
MyChat 数位男女
命理风水
15
星侨五术软体
4
葫芦墩命理网
5
命理问答
9
四柱八字
1
紫微斗数
1
姓名学
手面相
易经占卜
1
风水研讨
1
择日&三式
1
西洋占星
无视论塔罗牌
10
修行&武术
1
中医研讨
五术哈啦
1
电脑资讯
13
硬体讨论
5
超频 & 开箱
3
数位生活
2
PDA 讨论
手机讨论区
软体推荐
2
软体讨论
6
Apple 讨论
1
Unix-like
网路&防毒
2
程式设计
网站架设
4
电脑教学资源
生活休闲
14
休闲哈啦
7
感情世界
2
上班一族
5
国考&法律
7
生活医学
4
运动体育
1
单车讨论
1
钓鱼讨论
6
旅游讨论
4
天文观星
3
摄影分享
8
图片分享
4
数位影视
2
笑话集锦
3
兴趣嗜好
13
文学散文
7
绘图艺术
1
布袋戏
3
动漫画讨论
3
美食天地
6
理财专区
心理测验
1
汽、机车
3
宠物园地
模型&手工艺
4
花卉园艺
魔术方块
独轮车专区
电玩游戏
13
游戏欢乐包
4
CS讨论
8
Steam
3
MineCraft
2
东方Project
英雄联盟LOL
1
单机游戏
2
WebGame
3
线上游戏1
6
线上游戏2
5
电视游乐器
1
掌上型游戏
2
模拟器游戏
1
工商服务
6
虚拟城市
7
好康分享
新品贩售
二手拍卖
1
租屋&找屋
工商建议区
1
站务专区
10
最新活动
活动成果
数位造型
心情日记
个人图库
新人报到练习
论坛问题建议
1
荣会及电子报讨论
-最近版区-
-最近浏览-
»
生活休闲
休闲哈啦
感情世界
上班一族
国考&法律
生活医学
运动体育
单车讨论
钓鱼讨论
旅游讨论
天文观星
摄影分享
图片分享
数位影视
笑话集锦
»
国考&法律
法律讨论
文苑计划
资料分享
国考精华区
考取&现职甘苦谈
解惑专区
»
法律讨论
»
丧失我国籍者身分为何?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5935
个阅读者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charles0325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x
0
[求助] 丧失我国籍者身分为何?
丧失我国籍者其身分为何?
无国籍、外 ..
访客只能看到部份内容,免费
加入会员
或由脸书
Google
可以看到全部内容
x
0
[楼 主]
From:IANA |
Posted:
2012-11-06 22:49 |
shl651029
级别:
小人物
x0
x76
分享:
▲
▼
请参酌国籍法 相关规定
第 11 条 中华民国国民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经内政部许可,丧失中华民国国籍:
一、生父为外国人,经其生父认领者。
二、父无可考或生父未认领,母为外国人者。
三、为外国人之配偶者。
四、为外国人之养子女者。
五、年满二十岁,依中华民国法律有行为能力人,自愿取得外国国籍者。
依前项规定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其未成年子女,经内政部许可,随同丧
失中华民国国籍。
第 13 条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虽合于第十一条之规定,仍不丧失国籍:
一、为侦查或审判中之刑事被告。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尚未执行完毕者。
三、为民事被告。
四、受强制执行,未终结者。
五、受破产之宣告,未复权者。
六、有滞纳租税或受租税处分罚锾未缴清者。
第 14 条 依第十一条规定丧失中华民国国籍者,未取得外国国籍时,得经内政部之
许可,撤销其国籍之丧失。
x
0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07 13:35 |
charles0325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
shl651029您说的我都知道
只是不了如何定义丧失我国籍人的身分
未取得外国籍前----无国籍人??
取得外国籍者--------外国人??
未取得外国籍又撤销丧失国籍----我国人
取得外国籍者又回复我国籍者----双重国籍人
=外国人申请回复我国籍??
既然是外国人身分怎会用回复国籍而
不用归化国籍呢??
这部分有规定或定义于何处吗??
为何丧失国籍人要给回复呢
如无取得外籍就用撤销丧失就好了
如取得外籍就要用归化然后要放弃外籍再用定居恢复户籍
有人知道当初为何要有回复国籍这条款吗
真是烂好人国籍法
[ 此文章被charles0325在2012-11-07 21:04重新编辑 ]
x
0
[2 楼]
From:IANA |
Posted:
2012-11-07 20:50 |
luciferydog
级别:
小有名气
x2
x709
分享:
▲
▼
小的对国籍法并不了解,就只想请问大大几个问题:
1.请问归化跟回复后的法律关系会一样吗??
2.具体来说归化的我国国民,请问她归化后可以马上行使我国所有的公民权吗??比如选举跟被选举??
3.请问本来是我国国民,因为某些原因而变成外国国民,跟本来不曾是我国国民,而归化成我国国民,这2种情况在国家组成上、血统上是不是完全相同的2种性质,那要不要给她相同的待遇??
以上仅供参考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x
0
[3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08 21:27 |
charles0325
级别:
路人甲
x0
x3
分享:
▲
▼
第 10 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归化者,不得担任下列各款公职:
一、总统、副总统。
二、立法委员。
三、行政院院长、副院长、政务委员;司法院院长、副院长、大法官;考
试院院长、副院长、考试委员;监察院院长、副院长、监察委员、审
计长。
四、特任、特派之人员。
五、各部政务次长。
六、特命全权大使、特命全权公使。
七、蒙藏委员会副委员长、委员;侨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八、其他比照简任第十三职等以上职务之人员。
九、陆海空军将官。
十、民选地方公职人员。
前项限制,自归化日起满十年后解除之。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
定。
第 18 条 回复中华民国国籍者,自回复国籍日起三年内,不得任第十条第一项各款
公职。但其他法律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x
0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08 22:09 |
luciferydog
级别:
小有名气
x2
x709
分享:
▲
▼
2者并不相同
1个是10年
1个是3年
就是立法者在国籍法做出了概括性的区别!
不知道在其他各该法又有什么特殊规定????
这个世界有音乐真是美妙
美妙极了~~~~~~~~~~~~~~~"
x
0
[5 楼]
From:台湾凯擘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08 22:21 |
misasa
级别:
小人物
x3
x92
分享:
▲
▼
例:台独天国,台湾国 ........
x
0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
2012-11-11 11:24 |
a561825008
级别:
小人物
x0
x6
分享:
▲
▼
甲丙共同杀乙故意",有犯意联络,"由丙为下毒行为",具行为分担
x
0
[7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13-05-05 02:10 |
a561825008
级别:
小人物
x0
x6
分享:
▲
▼
甲丙共同杀乙故意",有犯意联络,"由丙为下毒行为",具行为分担
x
0
[8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13-05-06 01:01 |
a561825008
级别:
小人物
x0
x6
分享:
▲
请问归化跟回复后的法律关系会一样吗??
x
0
[9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
2013-05-07 01:04 |
MyChat 数位男女
»
法律讨论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5942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