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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95会计师
1.营利事业本年12 月31 日有关帐户余额如下:应收票据6,712,660 元、应收帐款4,073,640 元、
备抵呆帐148,250 元,则该营利事业本年度结算申报时应列报其他收入金额为何?
A  40,387 元
B 100,000 元
C 107,863 元
D 148,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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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 | Posted:2009-08-25 06:58 |
ushine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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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nowfuture 于 2009-08-25 06:58 发表的 [税法]95会计师: 到引言文

2.下列何者非属于营利事业委托会计师签证申报之奖勵?
A可列报较高的交际费
B公司组织前5 年核定亏损可在本年所得额中扣除
C计算未分配盈余之课税所得额以申报數为准
D税捐稽征机关仅能作书面审核,不作调帐查核

ANS:CD


1.营利事业所得税结算申报,委托会计师或其他合法代理人查核签证申报者,得享受所得税法对使用蓝色申报书者所规定之各项奖励,包括所得税法第37条交际应酬费用限额之优惠规定、所得税法第39条前10年亏损扣除之优惠规定及所得税法第16条盈亏互抵之优惠规定,暨所得税法第66条之9第4项规定,计算未分配盈余时,所称税后纯益应以会计师查定数为准之优惠规定。
(所得税法第16条、第37条、第39条、第66条之9、第102条)
2.依所得税法第83条及税捐稽征法第30条1.3项=>稽征机关均能调帐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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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8-25 20:27 |
ushine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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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nowfuture 于 2009-08-25 06:58 发表的 [税法]95会计师: 到引言文
1.营利事业本年12 月31 日有关帐户余额如下:应收票据6,712,660 元、应收帐款4,073,640 元、
备抵呆帐148,250 元,则该营利事业本年度结算申报时应列报其他收入金额为何?
A  40,387 元
B 100,000 元
C 107,863 元
D 148,250 元

ANS:A
该营利事业本年度结算申报时应列报其他收入??WHY?法条哪规定?


(应收票据6,712,660 应收帐款4,073,640)*1%=呆帐费用限额107,863

限额内回转至其他收入=148,250-107,863=40,387

营利事业所得税查核准则第9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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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8-25 20:40 |
ushine9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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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nowfuture 于 2009-08-25 06:58 发表的 [税法]95会计师: 到引言文

3.下列何者应课征营业税?
A眼科诊所销售眼镜
B律师之诉讼费
C着作人销售自行出版之书籍
D宠物医院之开刀费

ANS:C
那A不行吗?



[/td][/tr][/tab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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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2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HiNet | Posted:2009-08-25 2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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