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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rbet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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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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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法]營利事業所得稅?
新湖公司97年境內所得200萬元,美國分公司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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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 | Posted:2009-05-24 19:08 |
momo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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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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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加計海外所得前營所稅   200*25%-1=49萬

加計海外所得後營所稅     (200+100)*25%-1=74萬

加計海外所得增加的營所稅   74-59=25萬

避免重複課稅,海外所得已在所得來源國依當地稅法繳納所得稅,可扣除之,可扣除金額為加計海外所得後所增加之稅額為限,故本題可扣除稅額上限為25萬,但實際上在美國僅繳20萬所得稅,故只能扣除20萬。

新湖公司在台灣應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總額為74-20=54萬,其中5萬是因美國分公司所得所貢獻的。


獻花 x1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9-05-25 17: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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