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廣告
  加入我的最愛 設為首頁 風格修改
首頁 首尾
 手機版   訂閱   地圖  簡體 
您是第 7936 個閱讀者
線上遊戲 快速索引
RF CSO LUNA 墨香 尋仙 暗黑 洛汗 運命 希望 仙劍 誅仙2
天堂 天堂2 SD鋼彈 勁舞團 爆爆王 三國志 楓之谷 QQ三國 魔物獵人 夢幻誅仙 烈日風暴 劍俠世界
艾爾之光 天子傳奇 中華英雄 幸福五角 永恆紀元 天翼之鍊 熱血江湖 戀愛盒子 吞食天地 吞食天地2 光明戰記 天龍八部
戰慄時空 第九封印 完美世界 仙境傳說 魔獸世界 星海爭霸2 無盡的任務2 極速快車手 武林群俠傳 全民打棒球 跑跑卡丁車 SF特種部隊
三國群英傳 未來啟示錄 暗黑破壞神 真三國無雙 夢幻龍族傳說              

 
<<   1   2  下頁 >>(共 2 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為IE收藏   收藏主題   上一主題 | 下一主題   
Fielding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貓毛管理員             貓毛管理員            
總版主
級別: 總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2 鮮花 x37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推文 x1
台北縣網咖生存戰
10月15日在北縣議會所通過的資訊休閒業(網咖)三讀通過,令台北縣網咖整個動起來。尤其面對[菸害防制法]第15條規定,98年1月11日起,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該法案成為壓垮北縣網咖業者的最後一根稻草!

另一種隱憂,萬一地方自治法推的不錯,延伸成中央法規就要改標題:全台網咖生存戰。對嚕!電子競技已經是國際賽事。難道些代表國家的選手都要滿18.而且不用訓練都自然就可以成為職業選手?

轉載(遊戲基地-網咖甘苦談 討論板)

陳情台北縣三讀通過『資訊休閒業管理自治條例』連署書

2008年10月15日在北縣議會所通過的資訊休閒業(網咖)三讀通過的條文重點如下:
1.未滿18歲全天24小時禁止進入(含監護人家長陪同也不行)-罰款3萬~10萬
2.需有“未滿18歲禁止進入”標示語貼在明顯位置-罰款6千~3萬
3.監視器錄影存檔需存3個月-罰款6千~3萬
4.消費者在網咖裡瀏覽色情、賭博網站-罰款6千~3萬
5.高中職(含)以下距離400公尺、地下室禁止營業、主要出入口面對巷道8米寬。
6.無照營業(營業登記證上未有『資訊休閒服務業』營業項目)-罰款3萬~10萬

說明:
       我們非常認同縣府官員保護青少年的動機,對於北縣議員們辛苦認真的審核法案也給與高度的肯定與鼓勵。其實我們網咖業者非常願意配合實施在網路上面「防賭與防色」的規範,就算未滿18歲的青少年受到誘惑,業者也可以自行限制或管理。再者,青少年活動力旺盛,政府相關單位是否應該採取的態度是積極輔導業者與管理,進而導正網咖在社會上的觀感,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就算青少年沒有網咖可以去,舉凡飆車、泡夜店、開轟趴、吸毒等等,我們也不希望是青少年接下來的選擇。
       網咖比照遊藝場,禁止未滿18歲進入,遊藝場有經營賭博電玩,網咖是提供上網,並非賭博色情相關行業,希望相關單位不要以「網咖就是電動遊樂場」比照辦理。
       對於家中有就學的青少年交作業或是查找資料,卻沒有能力負擔購買電腦與上網費用的家庭要何去何從,似乎並沒有顧及到這些弱勢團體的心聲。
       未滿18歲的青少年,我們非常願意遵行「青少年保護法」,依據不同年齡分層來做限制跟管理;比照台北市網咖的自治條例,也是分為15歲以下須家長或監護人陪同始可進入,15-18歲於晚間十點至隔日早上八點不得進入,北縣首開全台灣省未滿18歲全天候不得進入網咖,在此經濟不景氣的同時,大大扼殺了北縣網咖業者的生存空間。
       網咖對於『未滿18歲禁止進入』所面臨的是生存危機,現在的網咖業者在大環境不景氣與諸多條件限制的情況下(明年2009年1月11日的菸害防制法等等),生存大大不易,假使網咖從目前328家銳減一半,所帶來的問題,跟網咖上下游產業相關的互動,整個資訊產業面會大受影響。舉例來說:
      1.網咖員工面臨失業的問題(失業率屢創新高)。一家店失業五個人,就會有五個家庭沒有經濟來源或是經濟來源短缺的問題。
      2.遊戲產業(智冠、遊戲橘子、華義、雷爵等遊戲公司)與電腦硬體供應商(華碩、技嘉等等)和網咖合作或買賣所帶來的經濟效益消失。
      3.ISP業者(中華電信、網達、松崗等等)營收下滑。
      4.網咖系統商(遊戲阜、藍語、魔法家族、依摩爾等等)沒落。
      5.點數卡通路商(捷達威、大卡司、IO game 等等)沒有對象可以銷售。

如果,您是身為北縣的網咖業者,或是您正在網咖工作,或者您是外縣市的網咖業者、遊戲公司、系統商、電腦硬體供應商、ISP業者、通路商等,您認為通過此條例不只會扼殺北縣網咖業者的生存空間,還對整條資訊產業的上下游產生巨大的連鎖效應,請在下方簽下您的連署,希望在大家共同連署之下,我們會把連署書拿給北縣經發局與台北縣議會,請他們提出複議案,北縣網咖公會會提出符合現況的版本,爭取網咖基本的生存權,最後,非常感謝各位的支持,本公會一定會堅持立場,陳情到底!


連署人:
登記公司或店名:
連絡電話:
地址:


e-mail:
其他寶貴意見(限定在兩百字以內):




中華民國九十七年 月 日


[ 此文章被Fielding在2008-11-01 22:44重新編輯 ]



獻花 x1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1-01 04:37 |
柴香華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特殊貢獻獎 優秀管理員勳章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94 鮮花 x150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1.未滿18歲全天24小時禁止進入(含監護人家長陪同也不行)-罰款3萬~10萬。"

如果在台南 ,

會很多業者被罰大錢 =w=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1-01 13:27 |
totobear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知名人士
級別: 知名人士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三人以上共用之室內工作場所全面禁菸。該法案成為壓垮北縣網咖業者的最後一根稻草!......

果然是玩真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香港 | Posted:2008-11-01 14:40 |
艸樂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7 鮮花 x488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只能說,愈來愈沒自由了!
所有的事情都被別人限定死了,我們只是機器人。
那些官員根本不知道那些是對人民有益的,甚至是不影響他人的。
個人覺的,有些法制限制的太超過了。
比如,抽煙。
分個禁煙和吸煙區,嚴格隔開就行了。
若是店裡有煙味,不喜歡煙味的人自然就不會來消費了。
小孩子不上網玩遊戲,不然要去那玩啊!
不可能整天死讀書吧!況且現在讀書有用嗎?難不成學來毒害全世界(這才叫學以致用,可惜我不敢做 表情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1-01 19:30 |
Fielding 手機 會員卡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頭銜:貓毛管理員             貓毛管理員            
總版主
級別: 總版主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52 鮮花 x377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青少年沒有網咖可以去,可以選擇飆車、泡夜店、開轟趴、吸毒等等。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1-01 22:45 |
媓天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96 鮮花 x41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Fielding於2008-11-01 22:45發表的 :
青少年沒有網咖可以去,可以選擇飆車、泡夜店、開轟趴、吸毒等等。 表情
還可以看全民最大黨 表情

參加施主席的轟趴 =w=

我以前在補習班附近的網咖看到越來越多的小孩子

而且都國小生


獻花 x0 回到頂端 [5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1-02 15:41 |
ff2943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路人甲
級別: 路人甲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怎越改越嚴!
話說國中時
網咖最興盛時那時讀的學校附近有8間
現在剩3間
現在偶而才會去
也沒像以前那樣要等位置
價格更是便宜


逃避不一定躲得過,面對不一定最難受,
孤單不一定不快樂,得到不一定能長久,
失去不一定不再有,轉身不一定最軟弱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臺灣中華HiNet | Posted:2008-11-03 19:20 |
tmw2000
個人頭像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鮮花 x24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下面是引用艸樂於2008-11-01 19:30(3樓)發表的 :
只能說,愈來愈沒自由了!
所有的事情都被別人限定死了,我們只是機器人。
那些官員根本不知道那些是對人民有益的,甚至是不影響他人的。
個人覺的,有些法制限制的太超過了。
比如,抽煙。
分個禁煙和吸煙區,嚴格隔開就行了。
若是店裡有煙味,不喜歡煙味的人自然就不會來消費了。
小孩子不上網玩遊戲,不然要去那玩啊!
不可能整天死讀書吧!況且現在讀書有用嗎?難不成學來毒害全世界(這才叫學以致用,可惜我不敢做 表情 )。


我個人是蠻認同這位大大說法的
雖然我個人也知道網咖可能是聚集一些是非之處
不過我覺得這是選擇性的
有些人願意就會去
不願意就會不去
我覺得法規只是約束他們原本沒有約束到的方面
沒想過這樣子的規定只會延伸出其他更多的反彈和問題
考慮不夠全面
幫助沒有更多
有點過份。

難道開網咖的人就不是人了嗎?
他們也要吃飯也要活啊表情


- 我們的文字都洩露了寂寞,所以在網上的眾多遊魂之中,我們找出了彼此。 - 梅式調調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01 21:50 |
gadget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有名氣
級別: 小有名氣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鮮花 x33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前幾天我跑去台中車站那邊逛 逛到最後想找個網咖消消時間 沒想到 ....
車站附近的 網咖怎都找不到@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臺灣 | Posted:2008-12-11 20:12 |
BLUES7 手機
數位造型
個人文章 個人相簿 個人日記 個人地圖
小人物
級別: 小人物 該用戶目前不上站
推文 x2 鮮花 x15
分享: 轉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複製連結到剪貼簿 轉換為繁體 轉換為簡體 載入圖片

唉 網咖業者的壽命
應該會有一堆被這波風暴提早結束了
青少年何處去??
社會問題政府應該要關注點吧!!
真是難過的一年...... 表情


*§ BLUES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臺灣中華 | Posted:2009-01-07 22:25 |

<<   1   2  下頁 >>(共 2 頁)
首頁  發表文章 發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56445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師事務所 擔任常年法律顧問 | 免責聲明 | 本網站已依台灣網站內容分級規定處理 | 連絡我們 | 訪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