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75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only_1109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7 鲜花 x13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大洋洲][转贴] 旅游安全须知
帛琉法律规定及注意事项
﹒帛琉海域之各种鱼类、珊瑚、贝类及其它海洋生物仅供观赏,不可触摸、捡拾或破坏,
 如经查获请自行负责。
﹒在各浮潜及潜水点不可射鱼及钓鱼。
﹒出海需持有出海证(ROCK ISLAND PERMIT),钓鱼需持有钓鱼证(FISHING PERMIT)
﹒请勿随手丢弃垃圾及烟蒂。
﹒在参加各项水上活动及乘坐船艇时请务必穿着救生衣。
﹒乘坐船艇时不随便更换座位,不推挤嬉闹、不和驾驶员闲聊。
﹒水上活动中保持清醒,无酒醉或宿醉现象,不可饮用含有酒精之饮料及麻醉药物。
﹒不论在游泳池及开放水域做任何活动,必需两人以上结伴同行。
﹒团员中如患有气喘、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疾病者请在各项活动前告知导游,
 并仔细评估身体状况再决定参加活动与否。感觉身体疲倦、寒冷时,应立即离水上岸。
﹒请自行妥善保管私人用品及财物,如有遗失自行负责。
﹒借用当地旅行社或饭店各项物品应如期归还,如有遗失及损坏则照价赔偿。
﹒注意活动区域之安全标示、救援设备及救生人员设置地点。
﹒避免长时间浸在水中及曝晒在阳光下,亦不长时间闭气潜水造成晕眩导至溺毙;
 潜入水里时不使用耳塞,因压力会使耳塞冲击耳膜造成伤害。浮潜时切勿以
 头部先入水,并应携带漂浮装备。
﹒乘坐游艇前宜先了解游艇的载客量,如有超载应予拒乘,搭乘时不集中甲板一方,
 以免船身失去平衡。
﹒贵重物品请置饭店保险箱,如随身携带,切勿离手,小心扒手就在身旁。
﹒搭乘快艇请扶紧坐稳,勿任意更换位置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4-12-11 15:53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590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