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安全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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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only_1109
2004-12-11 15:53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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帛琉法律規定及注意事項
﹒帛琉海域之各種魚類、珊瑚、貝類及其它海洋生物僅供觀賞,不可觸摸、撿拾或破壞,
 如經查獲請自行負責。
﹒在各浮潛及潛水點不可射魚及釣魚。
﹒出海需持有出海證(ROCK ISLAND PERMIT),釣魚需持有釣魚證(FISHING PERMIT)
﹒請勿隨手丟棄垃圾及煙蒂。
﹒在參加各項水上活動及乘坐船艇時請務必穿著救生衣。
﹒乘坐船艇時不隨便更換座位,不推擠嬉鬧、不和駕駛員閒聊。
﹒水上活動中保持清醒,無酒醉或宿醉現象,不可飲用含有酒精之飲料及麻醉藥物。
﹒不論在游泳池及開放水域做任何活動,必需兩人以上結伴同行。
﹒團員中如患有氣喘、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等疾病者請在各項活動前告知導遊,
 並仔細評估身體狀況再決定參加活動與否。感覺身體疲倦、寒冷時,應立即離水上岸。
﹒請自行妥善保管私人用品及財物,如有遺失自行負責。
﹒借用當地旅行社或飯店各項物品應如期歸還,如有遺失及損壞則照價賠償。
﹒注意活動區域之安全標示、救援設備及救生人員設置地點。
﹒避免長時間浸在水中及曝曬在陽光下,亦不長時間閉氣潛水造成暈眩導至溺斃;
 潛入水裡時不使用耳塞,因壓力會使耳塞衝擊耳膜造成傷害。浮潛時切勿以
 頭部先入水,並應攜帶漂浮裝備。
﹒乘坐遊艇前宜先了解遊艇的載客量,如有超載應予拒乘,搭乘時不集中甲板一方,
 以免船身失去平衡。
﹒貴重物品請置飯店保險箱,如隨身攜帶,切勿離手,小心扒手就在身旁。
﹒搭乘快艇請扶緊坐穩,勿任意更換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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