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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之抛弃继承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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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国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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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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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 民法之抛弃继承之问题!
我想问大大~!
在抛弃继承中~有说到,父母之债务会由卑亲属也就是子女继承
而子女抛弃后,如果下有孙子女,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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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自己的一生,需要多大的勇气??
答案是.....无解!!!
但是,改变他人的一生~却只需要一瞬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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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 主]
From:台湾和信超媒体宽带网 |
Posted:
2008-09-10 15:37 |
云踪飘邈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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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大大~!
在抛弃继承中~有说到,父母之债务会由卑亲属也就是子女继承
而子女抛弃后,如果下有孙子女,则孙子女也需要去主张抛弃继承吗?
---------------------------------------------
先顺序继承人均抛弃继承,又后顺序继承人继承,是故孙子女不欲继承亦须办理抛弃继承。
而~外祖父母也一样吗??
---------------------------------------------
不区分外祖父母。
那么~如果,孙子女还有子女也需要主张抛弃吗??
---------------------------------------------
并无不同。
因为老师说~有相关人都要主张通知~就不知道他的期限是期间过后~就不需在另行通知
还是说~要一直抛弃下去~@@"
-----------------------------------------------
继承人抛弃继承,而须通知其他因其抛弃而应为继承之人,在于使应为继承之人为是否继承之表示,
并同时计算修法后3 个月之期间。
办理『限定继承』,可避免其他继承人因不知抛弃继承而须承受庞大债务之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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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楼]
From:东森 Cable |
Posted:
2008-09-10 21:11 |
p61534
级别:
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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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抛弃可以全部继承适格之人都来抛弃,一次就搞定了。
通知不是必要条件,法院不审查这个,而是法律有规定知悉时起算,通常还是会
以被继承人死亡时认定起算点,除非时间过远,才会叫你到法院来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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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2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09-25 12:05 |
s8827140
级别:
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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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32
分享:
▲
办理限定继承 会同时在所继承的财产上 偿还所要负担的债务
若债务超过财产 就只有继承的财产要负担而已
本身的财产不用负担 并且朔及其他法定继承人
若是抛弃继承 要所有有关的人要来办抛弃继承 而且要在法定期限内
否则 没办的 就要负担所还的债务
而且本身的财产要要担保赔偿
抛弃跟限定要有什么证件或资格
两者的不同-
1.期间的长短不同
抛弃继承:二个月内
限定继承:三个月内
2.期间起算点不同
抛弃继承:自"知悉"其得为继承之时起算
限定继承:自继承开始时起算,但是倘因他人抛弃继承而成为继承人者,为 限定继承时,应于知悉其得为继承之日起二个月内为之
3.期间得否延展不动
抛弃继承:不得声请
限定继承:得声请
4.应否造具遗产清册不同
抛弃继承:仅须以"书面"向法院为之,不必造具遗产清册
限定继承:要
5.一人所为之效力是否及于其他继承人不同
抛弃继承:仅能就自己之继承权为抛弃
限定继承:一人主张限定继承,其他继承人视为同为限定继承人
6.效力不同
抛弃继承:自始与继承无关
限定继承:虽然仅以因继承所得之财产为限,负其清偿责任,但其对于被继承人之权利义务,不因继承而消灭
另外:继承开始是从被继承人死亡而开始
参考资料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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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楼]
From:台湾 |
Posted:
2008-10-06 01:30 |
MyChat 数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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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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