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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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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討論] 一宗車禍案件與大家討論

圖 1.



今天小弟發生了一件車禍,我自己本身跟週遭的朋友都沒有相關的經驗,希望各位朋友可以幫助我關於法律面的常識,讓我可以得到公正的判斷。

今天的情況就是如圖,我是藍色的車子,要左轉的時候被對向來車撞擊屁股,以大面來講,直觀上的判決會是我輸,因為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這也是我所擔心的,但今天實際情形細節如下:

我們沒有燈號的問題,也沒有喝酒的問題,單純就車禍細節描述,當時我要轉彎的時候,他離我還很遠,我判斷我可以順利轉彎,所以我才以約20-30的時速左轉,但沒想到我在快要完成轉彎的時候,他卻以高速未踩煞車的情形下撞向我的屁股,那邊是捷運工地,限速30公里,我保證他起碼開50-60以上,當然口說無憑,當地沒測速,也沒攝影機,這點對我相當不利,好在當我要去警察局作筆錄的時候,去問了捷運局僱請的保全人員,是否有看到整個事情的經過,他說他目睹了整個經過,他看到我慢慢轉彎,對方沒踩煞車也沒閃避,直接以高速我往我撞,不知道是在講手機還幹麻,這位大哥幫我寫了筆錄,也願意幫我出庭作證。

今天我有三點提出
第一:他超速(這點不知是否可以以證人判斷做證辭,所以我比較擔心)
第二:他撞到的是我屁股,我已經快完成轉彎動作,而且有人目擊我不是急轉彎,是慢慢轉的,而他時速未減的撞向我,我有達到注意轉彎車禮讓直行車的義務。
第三:他沒踩煞車,也沒閃避,現場無煞車痕,也沒有煞車聲,而且他前輪是打直的,完全沒有偏離線道,這表示他根本沒有注意路況,是撞到我才停下來的,證人完全有目睹到這一切。

目前我們雙方已經做完筆錄,證人也就他所看到的一切幫我寫了一份筆錄,正在裁決所等候判決,警察跟我說在判決之前,可以提出相關事證送交,對方是賓士,我的車又沒保險,賠起來相當可觀,重點是,根本不是我的錯,但裁決所是看證據的,所以我希望各位有相關經驗的人,可以提供小弟意見,幫我一起想辦法,感激不盡。



獻花 x0 回到頂端 [樓 主]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2-15 00:41 |
kawaoi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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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應該是他的錯吧
你那邊路口有紅綠燈嗎?
20~30速度已經是很慢了
況且他沒有煞車~
你被裝到屁股代表你已經先過去了
假如你是撞到頭 就是你的錯了


獻花 x0 回到頂端 [1 樓] From:台灣教育部 | Posted:2005-12-15 01:07 |
SaintChris 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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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證是不能證明超速的...

2.轉彎車讓直行車非絕對...且以經過了一半,這個時候注意義務在他不在你。就算你違規左轉,也不用怕^^" 因為實務支持你!(請看74台上4219號)

3.裁決...這個挺鳥的!如果對你不利就告他吧...反正法院也不用聽裁決的!那只提供法院參考...


獻花 x0 回到頂端 [2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12-15 01:14 |
hot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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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下次有代照相功能的手機或及可拍~單有這個小玩意會讓你站的著立埸~~
不過最 好以偷拍方式,並以第一時間完成~不要讓人有去動到車子
有”目撃者”都好處理~只要判決的法宫 聴信了目撃者的說詞都對你有利~
不過我希望你請目撃者 能記製一下 的從頭到尾詳細口供,並請它簽名一下~誰難保會不會被出賣

致於賠償 你有保險的話~最好請保險出錢(要不然你保好玩的喔~)
看你沒保...這就有點棘手了...
賠償的問題...二個都要亙賠....只是大家怎麼"橋",和金錢的多少
另外它撞上你的尾巴前,輪是打直這2點不難理解..它不專注駕駛行為,要不然是個菜鳥一支~角度都抓不好!!!
以另一個角度來說~你若故意急左轉,對方車在路口中(以你闖紅灯左轉一樣)一般人(對方車)來說~遇到突發情況時 高達 95%的人 一定會做回避動作 例如 轉右/左,煞車等~


獻花 x0 回到頂端 [3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2-15 01:18 |
cha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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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看74台上4219號

不好意思,這句話我看不太懂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4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2-15 0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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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han15於2005-12-15 01:19發表的 :
請看74台上4219號

不好意思,這句話我看不太懂 表情

就是說如果你有不懂我說的 OR 不相信我說的,就去看74台上4219號判例...

幫你抓下來了~送個花吧^^"

裁判字號: 74 年 台上 字第 4219 號
裁判案由:過失致人於死
裁判日期: 民國 74 年 07 月 31 日
裁判要旨: 汽車駕駛人雖可信賴其他參與交通之對方亦能遵守交通規則,同時為必要之注意,謹慎採取適當之行動,而對於不可知之對方違規行為並無預防之義務,然因對於違規行為所導致之危險,若屬已可預見,且依法律、契約、習慣、法理及日常生活經驗等,在不超越社會相當性之範圍應有注意之義務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為避免結果發生之義務。因此,關於他人之違規事實已極明顯,同時有充足之時間可採取適當之措施以避免發生交通事故之結果時,即不得以信賴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規則為由,以免除自己之責任。


獻花 x1 回到頂端 [5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12-15 01:23 |
cha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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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可以以車輛撞擊情形判斷當時被多少時速撞上,我的車剛重新板金出場,以判斷因素上來說應該是算滿客觀的。


獻花 x0 回到頂端 [6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2-15 01:24 |
cha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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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於2005-12-15 01:23發表的 :


就是說如果你有不懂我說的 OR 不相信我說的,就去看74台上4219號判例...

幫你抓下來了~送個花吧^^"
.......

請恕小弟資質駑鈍,這篇文章寫的到底是對小弟有利還不利~ 表情


獻花 x0 回到頂端 [7 樓] From:台灣中華電信 | Posted:2005-12-15 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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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han15於2005-12-15 06:01發表的 :
請恕小弟資質駑鈍,這篇文章寫的到底是對小弟有利還不利~ 表情

把給你的訊息po出來...讓大家也可以看一下~

『這個是對你有利的...他的意思就是「就算別人不遵守交通規則,但如果只剩你可以避免掉這個危險,那你就要為這個危險負責」

你的情形是只有他可以避免危險的,且你又沒有違規(照你說的看起來沒有),更當然該避免危險的是他... 』


獻花 x0 回到頂端 [8 樓] From:台灣數位聯合 | Posted:2005-12-15 06:26 |
極速SRT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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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你並沒有說,你轉彎時有無打方向燈或鳴喇叭。若無,依照你目前的案子可能是兩個人都有錯,只是依照錯誤的成分大小比例來賠償。
    先說你的責任,無論是否有號誌在轉彎時,需放慢速度並警示,無論是燈號或其他方式。再來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一般須等直行車通過後才能行駛。此案例並不能依人證,證明你是無車轉彎。
    對方的話也是有責任的,一般進入市區,巷口,學校等...需減速並注意來車或行人。此案例對方並未減速,且未警示來車。所以他也有錯。

    因為此案無人受傷,一般來說警察會簡易處理。若尚未和解,請等警察交通組,開立交通事故鑑定書。若覺得警察鑑定有問題....可以再向民間交通事故鑑定公司申請鑑定(但是要錢)。
    再來你車沒保險,對方應該有。所以對方應該會先向保險公司申請,由對方保險公司跟你'僑'。所以一定要等鑑定書出來再談和解賠償事宜,不然的話可能你嬴的話還賠錢咧!否則要翻案又得告民事法庭了....有點麻煩.....
  所以總結一句話,一定要等鑑定出來才可談和解。除非他認錯,不然會粉麻煩的.....看過太多翻案的人了.....有錯歡迎指正.......


獻花 x0 回到頂端 [9 樓] From:台灣新世紀資通 | Posted:2005-12-15 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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