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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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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讨论] 一宗车祸案件与大家讨论

图 1.



今天小弟发生了一件车祸,我自己本身跟周遭的朋友都没有相关的经验,希望各位朋友可以帮助我关于法律面的常识,让我可以得到公正的判断。

今天的情况就是如图,我是蓝色的车子,要左转的时候被对向来车撞击屁股,以大面来讲,直观上的判决会是我输,因为转弯车要礼让直行车,这也是我所担心的,但今天实际情形细节如下:

我们没有灯号的问题,也没有喝酒的问题,单纯就车祸细节描述,当时我要转弯的时候,他离我还很远,我判断我可以顺利转弯,所以我才以约20-30的时速左转,但没想到我在快要完成转弯的时候,他却以高速未踩煞车的情形下撞向我的屁股,那边是捷运工地,限速30公里,我保证他起码开50-60以上,当然口说无凭,当地没测速,也没摄影机,这点对我相当不利,好在当我要去警察局作笔录的时候,去问了捷运局雇请的保全人员,是否有看到整个事情的经过,他说他目睹了整个经过,他看到我慢慢转弯,对方没踩煞车也没闪避,直接以高速我往我撞,不知道是在讲手机还干麻,这位大哥帮我写了笔录,也愿意帮我出庭作证。

今天我有三点提出
第一:他超速(这点不知是否可以以证人判断做证辞,所以我比较担心)
第二:他撞到的是我屁股,我已经快完成转弯动作,而且有人目击我不是急转弯,是慢慢转的,而他时速未减的撞向我,我有达到注意转弯车礼让直行车的义务。
第三:他没踩煞车,也没闪避,现场无煞车痕,也没有煞车声,而且他前轮是打直的,完全没有偏离线道,这表示他根本没有注意路况,是撞到我才停下来的,证人完全有目睹到这一切。

目前我们双方已经做完笔录,证人也就他所看到的一切帮我写了一份笔录,正在裁决所等候判决,警察跟我说在判决之前,可以提出相关事证送交,对方是宾士,我的车又没保险,赔起来相当可观,重点是,根本不是我的错,但裁决所是看证据的,所以我希望各位有相关经验的人,可以提供小弟意见,帮我一起想办法,感激不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5 00:41 |
kawaoiba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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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是他的错吧
你那边路口有红绿灯吗?
20~30速度已经是很慢了
况且他没有煞车~
你被装到屁股代表你已经先过去了
假如你是撞到头 就是你的错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教育部 | Posted:2005-12-15 01:07 |
SaintChris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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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人证是不能证明超速的...

2.转弯车让直行车非绝对...且以经过了一半,这个时候注意义务在他不在你。就算你违规左转,也不用怕^^" 因为实务支持你!(请看74台上4219号)

3.裁决...这个挺鸟的!如果对你不利就告他吧...反正法院也不用听裁决的!那只提供法院参考...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2-15 01:14 |
hotst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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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下次有代照相功能的手机或及可拍~单有这个小玩意会让你站的着立埸~~
不过最 好以偷拍方式,并以第一时间完成~不要让人有去动到车子
有”目击者”都好处理~只要判决的法宫 听信了目击者的说词都对你有利~
不过我希望你请目击者 能记制一下 的从头到尾详细口供,并请它签名一下~谁难保会不会被出卖

致于赔偿 你有保险的话~最好请保险出钱(要不然你保好玩的喔~)
看你没保...这就有点棘手了...
赔偿的问题...二个都要亘赔....只是大家怎么"桥",和金钱的多少
另外它撞上你的尾巴前,轮是打直这2点不难理解..它不专注驾驶行为,要不然是个菜鸟一支~角度都抓不好!!!
以另一个角度来说~你若故意急左转,对方车在路口中(以你闯红灯左转一样)一般人(对方车)来说~遇到突发情况时 高达 95%的人 一定会做回避动作 例如 转右/左,煞车等~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5 01:18 |
cha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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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74台上4219号

不好意思,这句话我看不太懂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5 01:19 |
SaintChris 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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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han15于2005-12-15 01:19发表的 :
请看74台上4219号

不好意思,这句话我看不太懂 表情

就是说如果你有不懂我说的 OR 不相信我说的,就去看74台上4219号判例...

帮你抓下来了~送个花吧^^"

裁判字号: 74 年 台上 字第 4219 号
裁判案由:过失致人于死
裁判日期: 民国 74 年 07 月 31 日
裁判要旨: 汽车驾驶人虽可信赖其他参与交通之对方亦能遵守交通规则,同时为必要之注意,谨慎采取适当之行动,而对于不可知之对方违规行为并无预防之义务,然因对于违规行为所导致之危险,若属已可预见,且依法律、契约、习惯、法理及日常生活经验等,在不超越社会相当性之范围应有注意之义务者,自仍有以一定之行为避免结果发生之义务。因此,关于他人之违规事实已极明显,同时有充足之时间可采取适当之措施以避免发生交通事故之结果时,即不得以信赖他方定能遵守交通规则为由,以免除自己之责任。


献花 x1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2-15 01:23 |
cha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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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是否可以以车辆撞击情形判断当时被多少时速撞上,我的车刚重新板金出场,以判断因素上来说应该是算满客观的。


献花 x0 回到顶端 [6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5 01:24 |
chan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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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SaintChris于2005-12-15 01:23发表的 :


就是说如果你有不懂我说的 OR 不相信我说的,就去看74台上4219号判例...

帮你抓下来了~送个花吧^^"
.......

请恕小弟资质驽钝,这篇文章写的到底是对小弟有利还不利~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7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12-15 06: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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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chan15于2005-12-15 06:01发表的 :
请恕小弟资质驽钝,这篇文章写的到底是对小弟有利还不利~ 表情

把给你的讯息po出来...让大家也可以看一下~

『这个是对你有利的...他的意思就是「就算别人不遵守交通规则,但如果只剩你可以避免掉这个危险,那你就要为这个危险负责」

你的情形是只有他可以避免危险的,且你又没有违规(照你说的看起来没有),更当然该避免危险的是他... 』


献花 x0 回到顶端 [8 楼] From:台湾数位联合 | Posted:2005-12-15 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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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你并没有说,你转弯时有无打方向灯或鸣喇叭。若无,依照你目前的案子可能是两个人都有错,只是依照错误的成分大小比例来赔偿。
    先说你的责任,无论是否有号志在转弯时,需放慢速度并警示,无论是灯号或其他方式。再来转弯车礼让直行车,一般须等直行车通过后才能行驶。此案例并不能依人证,证明你是无车转弯。
    对方的话也是有责任的,一般进入市区,巷口,学校等...需减速并注意来车或行人。此案例对方并未减速,且未警示来车。所以他也有错。

    因为此案无人受伤,一般来说警察会简易处理。若尚未和解,请等警察交通组,开立交通事故鉴定书。若觉得警察鉴定有问题....可以再向民间交通事故鉴定公司申请鉴定(但是要钱)。
    再来你车没保险,对方应该有。所以对方应该会先向保险公司申请,由对方保险公司跟你'侨'。所以一定要等鉴定书出来再谈和解赔偿事宜,不然的话可能你嬴的话还赔钱咧!否则要翻案又得告民事法庭了....有点麻烦.....
  所以总结一句话,一定要等鉴定出来才可谈和解。除非他认错,不然会粉麻烦的.....看过太多翻案的人了.....有错欢迎指正.......


献花 x0 回到顶端 [9 楼] From:台湾新世纪资通 | Posted:2005-12-15 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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