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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後必要回診 不加部分負擔
【記者施靜茹/台北報導】
健保可能於今年七月提高部分負擔,配套措施也明朗化,衛生署研擬包括住院病人必要回診不加重部分負擔;另外,透過診所轉診到大醫院的病人,也不加重部分負擔,草案待健保監理委員會通過才會實施。
衛生署主任秘書賴進祥說,這兩周衛生署與健保局密集討論部分負擔配套措施,最快一個月就可出爐。
衛生署計畫提高健保部分負擔,草案為診所五十元不變,地區醫院由五十元調高至八十元,區域醫院由一百四十元調至兩百四十元,醫學中心由兩百一十元調至三百六十元,不過,新任衛生署長侯勝茂曾保證,需有配套措施且民眾同意才會實施。
健保局目前提出的部分負擔配套措施包括兩大構想,中央健保局總經理劉見祥說,其中之一是,為了落實家醫轉診制,民眾到診所看病,若病情需要轉診到大醫院,將不加重部分負擔。
健保局醫管處經理陳明哲說,前年健保試辦家醫轉診計畫,目前全台有兩百六十九個家醫群,提供廿四小時連繫系統,民眾若從診所轉診到大醫院繳的部分負擔照舊;為預防醫師亂轉病人,甚至出現「轉診診所」,健保局將以健保卡IC卡監控。
部分負擔另一配套構想為,必要回診不加重部分負擔。劉見祥指出,這部分的對象正在考量,像手術住院病人,如骨折手術後,要回醫院拆鋼釘,門診掛號就不加重部分負擔;至於慢性病患,現在提供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應不會納入。
劉見祥說,過去勞保試辦轉診,就遭遇難以定義瓶頸,健保哪些是必要回診,將視科別與病情不同訂出標準,但牽涉複雜,仍需徵詢醫界意見才能定案。
九十一年健保雙漲曾調高部分負擔,實施後對抑制病人到大醫院看病無明顯幫助,不過健保局認為,面對此次健保財務危機,調漲某些就醫行為的部分負擔勢在必行,但將盡量不增加病弱者的經濟負擔。
【2005/03/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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