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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后必要回诊 不加部分负担
【记者施静茹/台北报导】
健保可能于今年七月提高部分负担,配套措施也明朗化,卫生署研拟包括住院病人必要回诊不加重部分负担;另外,透过诊所转诊到大医院的病人,也不加重部分负担,草案待健保监理委员会通过才会实施。
卫生署主任秘书赖进祥说,这两周卫生署与健保局密集讨论部分负担配套措施,最快一个月就可出炉。
卫生署计画提高健保部分负担,草案为诊所五十元不变,地区医院由五十元调高至八十元,区域医院由一百四十元调至两百四十元,医学中心由两百一十元调至三百六十元,不过,新任卫生署长侯胜茂曾保证,需有配套措施且民众同意才会实施。
健保局目前提出的部分负担配套措施包括两大构想,中央健保局总经理刘见祥说,其中之一是,为了落实家医转诊制,民众到诊所看病,若病情需要转诊到大医院,将不加重部分负担。
健保局医管处经理陈明哲说,前年健保试办家医转诊计画,目前全台有两百六十九个家医群,提供廿四小时连系系统,民众若从诊所转诊到大医院缴的部分负担照旧;为预防医师乱转病人,甚至出现「转诊诊所」,健保局将以健保卡IC卡监控。
部分负担另一配套构想为,必要回诊不加重部分负担。刘见祥指出,这部分的对象正在考量,像手术住院病人,如骨折手术后,要回医院拆钢钉,门诊挂号就不加重部分负担;至于慢性病患,现在提供慢性病连续处方笺,应不会纳入。
刘见祥说,过去劳保试办转诊,就遭遇难以定义瓶颈,健保哪些是必要回诊,将视科别与病情不同订出标准,但牵涉复杂,仍需征询医界意见才能定案。
九十一年健保双涨曾调高部分负担,实施后对抑制病人到大医院看病无明显帮助,不过健保局认为,面对此次健保财务危机,调涨某些就医行为的部分负担势在必行,但将尽量不增加病弱者的经济负担。
【2005/03/16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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