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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 飯後劇烈運動 泡湯做不得
其實,在醫師的眼裡,在用餐後絕對做不得的事沒有那麼多,長庚兒童醫院腸胃科主任趙舜卿和台北市立聯合門診仁愛院區消化系醫師林志陵都認為,「劇烈運動」是飯後絕對不能做的事。
說實在的,現代人時間壓縮得那麼厲害,要遵循「用餐後兩小時再吃水果」或要隔多久才能吃甜點等限制,一天24小時可能都做不完,因此趙舜卿和林志陵都認為只要不要太激進,其實餐後的限制不高,唯有「劇烈運動」是一定要避免的,因為胃的伸縮性大,吃完飯後大概承受了1到2公斤的食物,劇烈跑跑跳跳不要說食物在胃裡面翻滾了,那種胃部下墜感,和壓力導致應該緊閉的幽門張開,胃食道逆流夾帶的胃酸強酸,對上消化道傷害超大。
此外現在台灣流行吃完飯泡湯兩位醫師也期期以為不可,林志陵說,除了水溫影響胃的血流,泡在池中的水壓會導致腸胃道蠕動困難,沒泡到吐出來算幸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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