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845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小奎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6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文章表情[健康] 饭后剧烈运动 泡汤做不得
饭后剧烈运动 泡汤做不得

其实,在医师的眼里,在用餐后绝对做不得的事没有那么多,长庚儿童医院肠胃科主任赵舜卿和台北市立联合门诊仁爱院区消化系医师林志陵都认为,「剧烈运动」是饭后绝对不能做的事。

说实在的,现代人时间压缩得那么厉害,要遵循「用餐后两小时再吃水果」或要隔多久才能吃甜点等限制,一天24小时可能都做不完,因此赵舜卿和林志陵都认为只要不要太激进,其实餐后的限制不高,唯有「剧烈运动」是一定要避免的,因为胃的伸缩性大,吃完饭后大概承受了1到2公斤的食物,剧烈跑跑跳跳不要说食物在胃里面翻滚了,那种胃部下坠感,和压力导致应该紧闭的幽门张开,胃食道逆流夹带的胃酸强酸,对上消化道伤害超大。

此外现在台湾流行吃完饭泡汤两位医师也期期以为不可,林志陵说,除了水温影响胃的血流,泡在池中的水压会导致肠胃道蠕动困难,没泡到吐出来算幸运的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5-03-16 14:31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37868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