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引用 jyhyuan 於 2009-12-19 19:11 發表的 : [quote]下面是引用 q8791042 於 2009-12-19 10:29 發表的 : 其實要觀察事不是真的有人去實行.若沒有的話.不會成立煽惑罪..... 因為喊"衝~衝~衝~"那個人都沒事了.....痾~~我再說啥勒 ~~~~~~~~~~~~~~~~~~~~~~~~~~~~~不是沒事,而是他們在現場喊完"衝~衝~衝~"之後,就假借各種理由進行所謂"落跑",離開現場了~~君不見有搭救護車的~有服務處有人找的~~種種~~所以說喊在當場喊"衝~衝~衝~"那個人當然沒事了,但是後是否有被依蒐證帶而移送法辦,那就不得而知了~~~~~~~~~`
下面是引用 ifu9596 於 2009-12-22 17:36 發表的 : 活捉~喊喊口號無所謂。但是如果真的捉到了,那就是妨害他人人身自由嚕。 不提法侓,捉他要作啥?捉到了要養他、罵他、打他還是不讓他回家......活捉後要如何......不懂。 我看只是浪費社會資源而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