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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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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
1.订立契约时,要保人对于保险人之书面询问,应据实说明。
2.要保人故意隐匿,或因过失遗漏,或为不实之说明,足以变更或减少保险人对于危险之估计者,保险人得解除契约;其危险发生后亦同。
3.但要保人能证明危险事故之发生,并不是因为未加以说明或告知者,不在此限。
4.前项解除契约权,自保险人知有解除之原因后,经过一个月不行使而消灭;或契约订立后经过二年,即有可以解除之原因,亦不得解除契约。

保险业务员管理规则第十九条
业务员有下列情事之一者,除有犯罪嫌疑,应依法移送侦办外,其行为时之所属公司并应按其情节轻重,予以三个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招揽行为或撤销其业务员登录之处分:
一、      就影响要保人或被保险人权益之事项为不实之说明或不为说明。
二、      唆使要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为不告知或不实之告知;或明知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不告知或为不实之告知而故意隐匿。
三、      妨害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为告知。
四、      对要保人或被保险人以错价、放佣或其他不当折减保险费之方法为招揽。
五、      对要保人、被保险人或第三人以夸大不实之宣传、广告或其他不当之方法为招揽。
六、      未经所属公司同意而招聘人员。
七、      代要保人或被保险人签章、或未经其同意或授权填写有关保险契约文件。
八、      以威胁、利诱、隐匿、欺骗等不当之方法或不实之说明怂恿要保人终止有效契约而投保新契约致使要保人受损害。
九、      未经授权而代收保险费或经授权代收保险费而挪用、侵占所收保险费或代收保险费未依规定交付保险业开发之正式收据。
十、      以登录证供他人使用。
十一、      招揽或推介未经主管机关核准或备查之保险业务或其他金融商品。
十二、      为未经主管机关核准经营保险业务之法人或个人招揽保险或类似保险业务。
十三、      以夸大不实之方式就不同保险契约内容,或与银行存款及其他金融商品作不当之比较。
十四、      散播不实言论或文宣,扰乱金融秩序。
十五、      挪用款项或代要保人保管保单及印鉴。
十六、      于参加第五条之资格测验,或参加第十一条之特别测验时,发生重大违规、舞弊,经查证属实。
十七、      违反第九条、第十一条第二项、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四项或第十六条规定。
十八、      其他有损保险形象。


最近深深体会现在是聪明人吃死笨蛋的社会 表情
法律为了维持公平正义而设立,其实不然!
"法律只保护懂得法律的人"这句话果然说的贴切 表情

很感谢楼上大大不厌其烦看完那么长的文章,非常谢谢~ 表情



关关难过,关关过
坚持,能打败许多的不可能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0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09 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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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保人是我妈签的,被保险人我就不确定

被保险人我相信不会是招揽员签
如果这样官司就

后果堪虞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1 楼] From:台湾台湾固网 | Posted:2009-12-10 09:16 |
瓶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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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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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办过一件我爷爷投保的保险,要保人和被保人是我姑姑,因本人不知情,且非本人签名,也非我爷爷签名,该保单已承保一年,我的要求是让保单自始无效,要求保险公司还回保费,业务人致电告知保单是如何如何的好,因基于诚信问题,我觉得还是取消的好,经写报告书给保险公司,姑姑本人签名,该金额很快就下来了.其实保险公司不喜欢把事情闹大,是否保险公司有理亏,其实他们心知肚明,他们也知道不是基于本人签名的保单也不少,业务人员不实告知的也不少,所以买保险时我都很小心,坚持要自己填写,确认我的需求.

对于你说的保险业务经理,就我所知有不少人都是这样子的,没事就没事,有事顶多公司限制他半年或一年内的保单都要体检,其实也没有什么多大的效益.但我有听说过因事态严重被保险公司免职的,但不是你说的同一家保险公司.

你最大的麻烦是你母亲有本人签名,而且把不该退的保单退了,要知道以前的保单利息是较高的,仅管可能保障不完全,但还是应该留着,签新保单以补保障不足才是. 你曾有提到保单不要,要解约,要知道解约对业务员并没有什么痛痒,解约最可怜的是要保人,而且解约金还少得可怜.

至于新保单的问题,对于体重不实问题,业务人员也有问题,要保书后面有一栏业务员要填的勾选栏,表示要保书上所写为实,但该内容不在保单上,本人建议可先致电客服确认该公司的处理态度,再决定该如何处理,如果客服回答的是倾向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告知要诉诸媒体或周刊,他们会较积极处理.客服会请业务员人和你们处理,之后请内勤行政管理申诉案件的人员和你们处理.以你所查的资料和条款的了解,相信你一定可以和保险处理的很好.

如果保险公司和你们处理的不好,以你家族的大问题,我觉得诉诸媒体是较有用,一方便让保险公司站出来处理,一方面让大家可以了解保险上少部份的黑暗面,减少像你这样子困扰的人.

希望有回答到你的问题.


献花 x2 回到顶端 [1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7 15:39 |
胖青.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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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大提供经验谈~
我已先向保险公司的申诉专线投诉,听说该保险员气的跳脚XDDD
也有位已退休的保险公司经理愿意出面帮我们解决
后续状况我不太清楚,因为我父母希望专注念书,不想让不好的事情影响我们家的生活作息@@"
感谢各位大大的意见跟帮忙~
谢谢~


关关难过,关关过
坚持,能打败许多的不可能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 | Posted:2009-12-17 2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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