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繼承99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不動產經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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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xbdkatee
2011-07-27 07:20
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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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甲之配偶早亡,有乙丙丁3名子女,其中乙與A結婚,有兩子X及Y,丙丁則尚未結婚,甲有財產3000萬元。以下敘述何者錯誤?
 (A)甲死亡時,其子丙已先死亡時,則甲之遺產由乙丁繼承
(B)甲死亡後,其子乙因悲傷過度亦於1個月後死亡,則甲之3000萬元遺產,由丙、丁各繼承1000萬元,
   剩餘1000萬元由A及X、Y共同繼承
 (C)甲死亡前,其子乙已先死亡時,則甲之3000萬元遺產,由丙、丁各繼承1000萬元,剩餘1000萬元由A及X、Y共同繼承
(D)甲得以遺囑自由處分其財產,但不得侵害繼承人之特留分

答案C
請問為乙的配偶為何可以共同繼承甲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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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ierfa
2011-07-27 07:45
1樓
  
題目問的是『何者錯誤』,因為『乙的配偶『不能』共同繼承甲的財產』,所以選C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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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pipa0102
2011-07-27 09:40
2樓
  
第1138條(法定繼承人及其順序)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1140條(代位繼承)
  第1138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於繼承開始前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理由:
1. X, Y 係代位繼承"乙"之繼承人(民法1140)
2.而乙之繼承權已由X和Y取代 ,該遺產已非乙的遺產,故不能"遺愛"給乙配偶A (民法1138)
3.大家會被1138條"配偶"給迷惑了!!! 蓋A為"乙"配偶,而非"甲"的配偶喔 !!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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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angel0519
2011-08-31 23:37
3樓
  
XY(直系血親卑親屬) 是要代位繼承~
所以A不能ㄧ併進去繼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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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taoyuanmpc
2011-09-09 03:53
4樓
  
所以答案為[C 表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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