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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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NIMBY
2010-05-08 08:43
樓主
推文 x0
二、甲擅自在乙所有之土地上出資興建一間房屋,該房屋未申請建造執照,屬違章建築。房屋完工後不久,甲將該房屋出售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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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enochwjl
2010-05-08 11:36
1樓
  
問題好像沒交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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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enochwjl
2010-05-08 11:41
2樓
  
不動產以登記為有效 名字是誰的就是誰的 但必須檢視其是否另有有他項權利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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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NIMBY
2010-05-08 15:38
3樓
  
這是今年身障考試題目,完全按照原題目貼上去的,出題老師只是在問買賣契約,
但按以往考題似乎都只考甲把動產(如:果樹)種到乙的土地上,果樹所有權或處分問題.
然後解法就是"乙取得果樹的所有權"但若進一步問一些哩哩扣扣的問題如:
若甲向乙租賃土地耕種,後來乙將土地買給丙,這樣誰可以處分果實?或者乙未將土地租賃甲
一事告知丙,請問果樹的所有權?
但是這題變成了"不動產"??不動產?
自己想法:本題不論房屋所有權為何人,甲將房屋賣給丙,簽訂買賣契約
買賣契約為負擔處分,不以處分人有處分權為必要,因此,買賣契約應該成立,
但是物權行為,即房屋所有權,應該尚未成立,依民法758,不動產以登記為生效要件
可是我的問題是房屋的所有權人是誰呢?
1.當甲在乙土地上建屋,甲取得土地所有權了嗎?
自己的想法:應該看是否有登記房屋所有權這樣嗎?(就是去行政機關登記房屋所有權?)
2.違章建築物應該也是有所有權的吧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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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ikad716
2010-05-10 22:56
4樓
  
1.當甲在乙土地上建屋,甲取得土地所有權了嗎?

違章建築為甲所建,所以甲原始取得該屋之所有權
再來是甲將房屋賣給丙,買賣契約成立沒問題。
有疑問的是,違章建築不能辦理所有登記,那丙
是否取得所有權。實務:肯定之。
丙將取得該屋所有權,至於土地所有人乙最後得依民法第
767條向丙主張拆屋還地。

2.違章建築物應該也是有所有權的吧
的確有所有權,甲是"原始取得"違章建築物之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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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NIMBY
2010-05-11 17:12
5樓
  
謝謝您熱心的解答,還有上面兩位的的回答喔 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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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enochwjl
2010-05-17 12:44
6樓
  
再答
表情 乙並無意思表示,故甲乃侵權行為,甲需對乙損害賠償
而如丙"不知"的情況下,丙為善意第三者故須向甲請求損害賠償 甲與丙之意思表示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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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 編輯 sudehui
2010-05-18 17:45
7樓
  
補充說明:
違章建築雖然地政機關不許辦理登記,但仍不失為財產權之一,並非不得作為買賣或強制執行之標的物。惟買方取得的只是事實上的處分權及使用權,並非所有權,因為依民法第七百五十八條之規定,不動產物權依法律行為而取得設定、喪失及變更者,非經登記,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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