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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manko
2010-02-18 18:06 |
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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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說這題目是不會在人間發生的,有夠瞎…哈
甲:過失殺人罪 丙:構成320竊盜罪 戊:無保証人地位,無罪 丁:無保証人地位,無罪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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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Q
2010-02-18 19:42 |
4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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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甲是277因傷致死(加重結果犯)
二丙是竊盜 三丁戊無罪 甲加碼的部分: 一分水嶺是否有防衛強情狀:乙作勢要打甲,乙是否真具有侵害甲之意思 ?是否為現在?我選有防衛情狀之防衛過當,咎其因乃為乙要打甲本為 現在不法之侵害如此咦~~故僅能適用23但書減免其刑責 二附帶說明甲逕而離去不令論294第二項遺棄致死罪,因為其與作為犯 之277條因傷致死罪本為補充關係,故毋多贅述~~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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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gon-Q
2010-02-18 20:50 |
6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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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那如果甲為誤想防衛,那應如何論罪,
學說我知道的有6個:限制責任論,完全責任論,完全故意論,限制故意論, 負面構成要件論(二階論)限縮法律效果之責任論...但是結果僅在影響 只有2者,故意之阻卻以及責任之減免,這樣想就把6說變2說去寫~~ 1.採法律效果限制罪責說,是過失致死嗎? 他是類推適用構成要件錯誤(不知),所以會變成276過失致死 2.採嚴格罪責說,是傷害致死,而減輕責任嗎? 他是適用欠缺法敵對意識,來減免277因傷致死罪責任 二.丙的部分 1.乙的同意可以阻郤構成要件嗎? 乙說:你救了我,我就把錢給你喔..呵呵..有可能 2.丙是否可能成立背信罪或詐欺罪或竊盜未遂呢?? 背信:少了第三人的存在 詐欺:快死之下可能沒有"自主判斷餘地"吧 ----->以上僅為敝人之見解 x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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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i0913
2010-02-18 22:46 |
8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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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年再加碼
假設丙在竊盜著手時,乙自覺已快死了, 乙就跟丙說:不用找了,錢在這裡, 請問丙此時應論竊盜既遂抑或竊盜未遂呢? (如果在不討論阻卻構成要件同意的前題下)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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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1219
2010-02-19 07:20 |
10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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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lai0913 於 2010-02-18 22:46 發表的 : 竊盜除親屬間屬告訴乃論其他都是非告訴乃論 紙上談兵在竊盜中被害人同意給予是沒既遂的問題只有未遂 實務上既遂都抓不完了還談未遂 二.丙的部分 1.乙的同意可以阻郤構成要件嗎? 是的 2.丙是否可能成立背信罪或詐欺罪或竊盜未遂呢?? 這問題很頭大 竊盜未遂:有 背信罪:應沒有,因為利益不能擴張解釋 詐欺罪:很難講 遺棄罪:拿錢不辦事,成罪比較有可能 另一思考: 乙無保護能力,要給丙報酬(要約) 丙不同意(你保重)而拿錢 在人面前拿錢叫搶 用搶奪還比較合理 遺棄罪因無合致的意思表示所以沒義務 好啦就 搶奪罪 x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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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bby650310
2010-02-19 11:18 |
11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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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h821
2010-02-26 17:40 |
1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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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引用 龍怡軒 於 2010-02-18 21:32 發表的 : 給你個判例,76年台上字192號判例,客觀相當因果關係 甲對於乙主觀是傷害沒錯,但是最後乙死亡,這因果歷程沒有因為丙丁戊的介入而偏離改變,所以甲傷害乙,導致乙死亡,兩者間有相當因果關係,所甲應負276為宜。 x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