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4111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枫叶乂眷恋 手机 会员卡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知名人士
级别: 知名人士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 鲜花 x8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1
[晴天][快乐] 女孩们,别以为男人都很坚强

到分手似乎都是男人的错
什么分手啦,男人劈腿啦,什么伤害了女孩啦之类的等等。
我知道也许男人真的是没那么好
但,我还是想跳出来替男人们说一些话…
女孩们
男人,真的不是你所想像的那样坏。

当你们在电话中吵架时
他会生气的说:我再也不要打给你了。然后马上挂掉电话
你这时也会很生气,耍什么大牌,我也不会打给你了
但你却不知道他在挂掉电话后手上依然握着手机等着你打来。
隔了一天,当他又再度打电话给你时
你会笑他说:不是说不打了吗,真没骨气!
但你却不知道一整晚他手机始终不离身边等着你来电直到睡着。
女孩们
因为他并不会真的生你的气。

当他开玩笑似的问你:最近有没有男生打给你啊?
你会不高兴的说:这关你什么事,我不喜欢管太多的男生。你到底相不相信我啊?不信任要怎么在一起啊?
他会很紧张的跟你道歉,然后说着下次不会再问了
但其实他心里一直耿耿于怀。
女孩们
会问这个并不代表不信任你,是因为他真的太在乎你了。

当你对他没感觉了,不再爱他了,于是跟他说分手。
他会在电话中苦苦挽留你,但当他发现你已真的不爱他了
他会装作很坚强的说:那就分吧,去找寻你的幸福吧。
但他却在挂掉电话后,愣在原地痛哭失声。

分手后,
他会常常一个人去以前你们最爱的公园散步
他会常常一个人去以前你们最爱的海边看海
他会常常一个人去以前你们最爱的夜市逛街
每当他去完那些地方回家后,他总是一个人坐在床上默默哭泣
他一想到以前曾经牵你的手,搂着你的腰,搭你的肩膀在那些地方
但现在再也触碰不到你了
他就会觉得有如万剑钻心。

其实他也不愿再去那些会触碰他内心伤痛的地方
他也知道这样会让自己更受伤
但他已不受内心控制
因为他想念你的心已经超越任何一切
他已经不在乎是否会让自己更受伤
他觉得到那里他就好像回到了以前和你在一起的美好时刻。
女孩们
别笑他无聊,你不知道他的心有多刺痛
他愿意受再多的苦,只为了见你一面。

每当他一开即时通或msn时
第一件事就是寻找你在不在线上
当看到你上线时
他会忍不住想密你
问着你最近过得怎样
虽然常常你都只是给他个冷淡的回应
每次和你聊完天,他心情都会很难受
真的很难相信你们从前是那么的好
现在却变成这个样子
但他每次都还是傻傻的开着即时通,默默的等待着你上线
当有一天他发现这样关心,却会造成你的困扰时
他会把你从他的MSN中删去
你会想:哼!无情无义的男人,之前都只是为了挽回我才献殷勤的吧,看!现在发现挽回不了就变这样,好险当初没答应他的挽留。
但你却不知道他是因为怕你讨厌他,怕你觉得他烦才会这样做的
他会故意装作删得不在乎一样
但其实在他把你的帐号删去的那一刻,他的心正在淌着血。
女孩们
别以为他无情
你可知道这一个小小的动作,需要他多大的勇气。
他会忍不住又拨电话给你,问你最近过得如何?
你却用冷淡的口气对他说:我们不是已经分手了吗?不需要你的关心。
他会在说完:【抱歉打扰了】之后,摊坐在地上久久不能自己。
女孩们
千万不要对他说这种话
因为每个男人都是爱面子的
当他会在分手后再度打给你
在这之前他已经考虑过多少次
他会把手机拿出来,按下你的电话号码
然后又删掉,又按又删反覆好几遍
接着告诉自己别这么没用,别丢脸了,别用让自己没尊严了
但最后思念你的心还是战胜了男人的自尊。
女孩们
当男人在分手后再度打给你
千万别笑他,别再给他再度伤害了
请感谢他,感谢他如此的爱你
然后给他祝福
让他保留身为男人的最后一点尊严吧。

女孩们
男生真的没有你所想像中的坚强
男生真的没有你所想像中的勇敢
男生真的没有你所想像中的花心
别以为男生就不会痛
别以为男生就不会怕
别以为男生就不会哭
所以,过去被男生伤害过的女孩们
千万不要把全天下的男人都觉得是坏人。

所以,曾经这样伤害过一个真正爱你的男生的女孩们
请在内心中,为这个深深爱着你,甚至爱到连尊严都不顾的男人打个圈吧。
请别再笑他懦弱
请别再笑他没尊严
因为,他是真的爱你爱到无法自拔了。




╭☆枫叶♂Raymond★╮
献花 x5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IANA | Posted:2013-10-18 23:37 |

首页  发表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18029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