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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o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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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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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这样子要取消得奖资格吗??
我们公司最近办了一个有奖征文比赛
得奖者是一个还在读书的小朋友
可是后来有网友投诉
说他的得奖作品 是抄袭一个很有名的作家 
关于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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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花 x0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27 23:12 |
白日梦冒险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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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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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东西真的是大同小异啦!!
大家能写的不就是这些,
笔触不同算是OK了啦!!
至少表示他有消过过才写出来~
现在这样的小朋友不多了~~~
如果你们不放心,也是可以请当事人来解释一下,
看看它当初的理念跟写这篇文章时的想法啰!! 表情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10 18:08 |
凯莉拉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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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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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一模一样,也除非有亲眼证据证明那孩子拿着人家作品在抄,不然就不能乱指摘人家抄袭。别忘了,若真的因此取消人家资格,那小孩子也可以反过来告你公司违约、诽谤;所以就别轻举妄动吧!另外,你公司也还真没主见,网友随便说说你们就随便信信,快请律师事务所当顾问吧!
表情


献花 x0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远传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10 18:27 |
相扑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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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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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抄袭这件事情是一个很暧昧的界定 以前有说过只要不要占整个比例超过 1/3 或者是有注明资料来源出处就不算是抄袭 听大大这样说起来 这个小朋友只是概念很接近 但并不是整个COPY过来 所以应该不算是抄袭 抄袭的重点是一字不漏的把它写出来


献花 x0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4-01-11 18: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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