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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外语口试规则修正 增越语及印尼语
外语口试规则修正 增越语及印尼语 【原文转自:联合报 / 记者曹以会/台北报导】 更新日期: 2013/4/15 上午 06:52:06 考试院院会日前通过外语口试规则修正,除了增加越南语及印尼语之外,外语口试将可以采「外语个别口试」与「外语集体口试」的方式进行,考试院秘书长黄雅榜表示,这次修正是为了落实外语口试程序及评分标准化,提升外语口试的信度及效度。
考选部表示,由于移民行政人员特考及导游考试,对外国语文有特殊的需求;因此增列越南语及印尼语两项外国语言。同时,为了强化口试选才的弹性,外语口试方式增列,得并采外语个别口试与外语集体口试。
外语口试规则修正,也增列外语个别口试、外语集体口试时,每组外语口试委员以2至5人为原则,各项外语口试评分项目及配分,除了要请用人机关提供与职缺相当的职务说明供参考外,还可以依核心工作能力,视考试等级、类科变更,变更的评分项目及配分,要公告并通知考生。
考选部指出,新制规定,外语集体口试时,可以分梯次举行,考生要依所排定的梯次时间参加口试,逾时不得入场,口试成绩并以零分计算。而为了让评分标准具有客观性及公正性,口试成绩未满60分者,应加注理由,以维护应考人权益。
考选部表示,为了因应外语口试流程结构化的目标,增列外语集体口试同组应考人,按入场证号码顺序回答外语口试委员的问题,必要时,外语口试委员,可以指定同组其他考生提出评论,并由该考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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