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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训练期间作弊 当不成公务员
考试院公务人员保训会主委蔡璧煌今天说,考试院已通过修法,公务员基础训练测验时舞弊,将废止受训资格,当不成公务员。
公务人员国家考试录取后,还要通过基础训练与实务训练。
考试院日前审议通过「公务人员考试录取人员训练办法」部分条文修正案,将于近日送请行政院及司法院同意会衔修正发布。
考试院通过条文明订,训练期间冒名顶替、持用伪造或变造证件,或者,基础训练测验时,以诈术或其他不正当方法舞弊,情节严重,有具体事证者,将被废止受训资格。
保训会说,这包括基础训练测验时,受训人员互换座位或试卷、传递文稿、参考资料、书写有关文字物件或信号等舞弊情事。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主任委员蔡璧煌受访指出,过去受训学员发生类似情况,都会被依该条文第9项「其他具体事实足以认为品德操守不良,情节严重者」废止受训资格,这次修法明文规定,学员在受训期间作弊、行为不检点,就不欢迎他当公务员。
试院修正条文也明订,训练期间奖惩相互抵销后,累积已达一大过,也要废止受训资格。
蔡璧煌指出,过去有些机关规定两个大过废止受训资格,有些机关则规定一大过废止资格,保训会决定从严,累积一大过就要走人。
另外,他说,配合公务人员请假规则,这次训练办法修正也增订「捐赠骨髓或器官者,依实际需要给假,其期间超过14日者,应相对延长实务训练期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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