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3086 个阅读者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MrCookieWu 手机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4 鲜花 x14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版主评分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武器] 双持水晶uzi  (原创)
【模组资讯】

模组来源:原创/修改

修改项目:动反

【模组介绍】

大家都看过uzi
但是否想过双持呢?
并且增加水晶的外观表情
改p90
V:
 
W: 

P: 

超好看的
2雅十威,第一次学会动反
太高寄信给我,以免被检举,为了大家的着想表情

[此文章售价 2 雅币已有 4 人购买]
若发现会员采用欺骗的方法获取财富,请立刻举报,我们会对会员处以2-N倍的罚金,严重者封掉ID!

威望要 10 以上才可以下载附件,您目前威望不足,请勿购买


[ 此文章被吴便便在2012-10-14 04:27重新编辑 ]

此文章被评分,最近评分记录
财富:60 (by 乂舞狼乂) | 理由: 发文奖励



我爱猫,但希望大家可以打破猫的刻板应象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0-14 04:18 |
Hua113 手机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6 鲜花 x33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副标题打着原创...w
不谈这个

把模组原图的金属跟透明勾掉
就会比较漂亮了...
动反跟模组原图都一起透明是怎样...


献花 x1 回到顶端 [1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0-14 13:21 |
烈Gama英仙座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约版主
级别: 特约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MyChat战队
推文 x4 鲜花 x90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你确定那是uzi吗??

怎么我怎么看都觉得那是mac10??

表情


献花 x1 回到顶端 [2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0-14 14:17 |
Dancing_Wolf 手机 会员卡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创作大师奖 特殊贡献奖
头衔:热爱创作的狼热爱创作的狼
版主
级别: 版主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版区: CS模组区, CS讨论, CS教学区
推文 x319 鲜花 x54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可以不要搞水晶

其实加了动反效果大致上就不错了

何必动反跟原贴图一起勾选透明呢...?

简直是画蛇添足

话说副标题是怎么回事...


版主准备考试有点忙就当版主死了啊?TMD一堆违规....
数位男女的新会员们请注意!敬请详读&遵守本区版规,在此谢谢配合^_^
本区版规: http://bbs.mychat.to/notice.php?fid=438#438
舞狼的绘图创作小站
献花 x1 回到顶端 [3 楼] From:台湾中华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2-10-27 09:45 |
doremon
个人头像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特殊贡献奖 社区建设奖 发文大师奖
初露锋芒
级别: 初露锋芒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19 鲜花 x10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说实话,本人认为原版的uzi比水晶更好看。


少说多做,句句都会得到别人的重视;多说少做,句句都会受到别人的忽视。
献花 x0 回到顶端 [4 楼]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3-07-23 13:12 |
申志成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小人物
级别: 小人物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5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还不错看
加油加油!!!
期待下次新作


献花 x0 回到顶端 [5 楼] From:台湾大哥大股份有限公司 | Posted:2013-08-14 18:55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23939 second(s),query:16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