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广告
  加入我的最爱 设为首页 风格修改
首页 首尾
 手机版   订阅   地图  繁体 
您是第 13370 个阅读者
命理服务》 数位论命馆 | 免费排盘 | 星侨易学 | 五术书籍 | 线上论命 | 影音论命 | 八字命书 | 星座分析 | 孔明神数 | 周公解梦 | fackbook 粉丝专页 |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可列印版   加为IE收藏   收藏主题   上一主题 | 下一主题   
lotto118
个人文章 个人相簿 个人日记 个人地图
路人甲
级别: 路人甲 该用户目前不上站
推文 x0 鲜花 x1
分享: 转寄此文章 Facebook Plurk Twitter 复制连结到剪贴簿 转换为繁体 转换为简体 载入图片
推文 x0
[养生保健] 中医治疗糖尿病有哪些优势(转发)
中医治疗糖尿病有哪些优势
糖尿病是一种发病率高,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病证,近年来更有增高的趋势。中医防治糖尿病已有数千年的历史,中医药在改善症状,防治并发症等方面均有较好的疗效。尤其是慢性并发症的防治,祖国医学已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经验,达到了许多西医无法取得的效果,正日益受到国内外学者的高度重视。
  专家指出,中医药防治糖尿病具有整体调治,综合治疗,稳效低毒的转变,从时空观上进行个体化的治疗,辨证灵活,多靶点、多途径、多水平,能够有效地防治并发症。而中医学作为我国特有的传统医学,运用天然药物通过调节人体机能防治疾病,符合现代社会化生活中人们崇尚“回归自然”的身心需求,受到广大糖尿病患者的欢迎。
 
中医柔和调理的功效对糖尿病具有独到的疗效
  中医药治疗糖尿病的方法和方剂十分丰富,为新药开发和糖尿病的治疗提供了较多的选择余地。中医药研究防治糖尿病并发症的临床及实验研究发展较快,以益气养阴为主治疗糖尿病的中药研究、以益气养阴、活血化瘀治疗糖尿病血管并发症的研究、中药醛糖还原酶抑制剂及蛋白非酶糖化抑制剂防治糖尿病慢性并发症的研究、中医中药防治糖尿病高粘血症及微循环障碍的研究等,均取得可喜的成绩。一旦出现并发症,现代医学是无法使其逆转的,而中医药确有其独到之处,具有显着的优势。
  常用的中药药物多为动植物,接近人类食物,药食同源,毒副作用较小,适合作为终身病的糖尿病患者长期服用,对患者长远健康保护有不可低估的积极意义。与西药降糖药合用可产生协同作用,能不同程度地减少西药用量。有些中药对人体内分泌代谢功能起到双向调节作用,既可以降低高血糖,又可使低血糖恢复正常。作用温和,不会产生继发性失效。
  对糖尿病的不同过程有对应的理法方药
  糖尿病的辨证分析,就其不同的临床症状分为阴虚热盛、气阴两虚、阴阳两虚三型,代表了不同病程的三个阶段:阴虚热盛型为早期阶段,气阴两虚型为中期阶段,阴阳两虚型为晚期阶段。阴虚热盛型治宜清热养阴;气阴两虚型以益气养阴;阴阳两虚型则需补肾阴、壮肾阳。其中气阴两虚占绝大多数,因而以益气养阴为主。
  血瘀是糖尿病主要兼症。 血管并发症与血瘀证有着相似的发病机制,均为血流不畅,血脉瘀阻,或为血管阻塞,两者的分布比例均按阴虚内热、气阴两虚、阴阳两虚而递增,其病情也随之加重。阴虚热盛型各种血管并发症比例少,程度轻,36%有血瘀症,为早期阶段;阴阳两虚型血管并发症比例多,病情重,高达89%呈有血瘀症,为糖尿病的终末期;气阴两虚型血管并发症和病情介于上述两型之间,65%的患者有血瘀症,为中期阶段,该型血管并发症显着高于其他两型,从而为拟定益气养阴、活血化瘀治则提供了临床依据。
 
     中医强调个体化治疗,根据病人特质、病症、性格、季节气
候,采取不同的治法和方药

  辨病与辨证相结合,把西医侧重病因和病理形态的诊断与中医侧重全身生理病理的疾病反映的诊断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医生对整个病情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既可使着眼于整体宏观的中医辨证进一步深入走向微观化 、客观化和定量化,又可使侧重局部和微观的西医辨病走向整体化和综合化。 对糖尿病中医辨证分型中的“证”与某些客观指标的联系进行研究,如与胰岛素的释放、与胰岛素反调激素、 与肾上腺皮质及髓质激素的代谢产物、与清除自由基的损伤、与改善胰岛素抵抗等的关系以及糖尿病瘀血证的研究等,使糖尿病诊断方面的中西医结合研究进入较高的层次,正在逐步形成临床上的诊疗模式。中医的辨证与西医的一系列的客观指标相结合,以其微观的形式参与于宏观之中,使辨病辨证相结合的科学性向前跨跃了一步,无疑对“施治”的指导也更加确切,疗效必然提高。
中医强调“治未病”的思想,兼顾扶正与祛邪两个方面,提高人体抗病能力,增强体质,对初诊病人进行中医药早期干预,是预防糖尿病血管并发症重要措施。



华安堂---突破糖尿病永远不能治愈的世界难题!四个月达到临床康复!开创糖尿病康复之路!
献花 x1 回到顶端 [楼 主] From:未知地址 | Posted:2012-04-17 18:32 |

首页  发表文章 发表投票 回覆文章
Powered by PHPWind v1.3.6
Copyright © 2003-04 PHPWind
Processed in 0.092137 second(s),query:15 Gzip disabled
本站由 瀛睿律师事务所 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 免责声明 | 本网站已依台湾网站内容分级规定处理 | 连络我们 | 访客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