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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情资讯] 国立中教大101教师专业硕士学位学程招生
国立中教大101教师专业硕士学位学程招生 【原文转自:国立台中教育大学 / 】 更新日期: 2012/1/30 下午 03:34:23 国立台中教育大学101学年度教师专业硕士学位学程招生讯息
.报名(报名方式分两阶段,需两阶段完成始报名成功) 1.第一阶段网路报名:101.02.13-02.29。 2.第二阶段现场审查(含报考资格及积分审查):101.03.03-03.05。 .初试(笔试):101.04.22。 .复试(试教及面试):101.06.09-06.10。
壹、招生名额: 一、公费生30名。 二、采分类录取,依考试总成绩择优录取下列各类(组)名额: (一)一般类:录取25名,分为: 1.A组:录取15名,毕业公费分发时,应符合教育部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资格规定,包括应修毕英语专长专门课程并且取得符合CEF(欧洲语言学习、教学、评量共同参考架构Common European Framework of Reference for Languages: learning, teaching, assessment)B2级以上英语相关考试检定及格证书(相当全民英语能力检定中高级标准,请参照附录十教育部国小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始得分发,报考时请审慎评估。 2.B组:录取10名。 (二)专长类,录取5名,其中分为四种专长: 1.音乐专长A组:录取1名,毕业公费分发时,应符合教育部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资格规定,包括应修毕英语专长专门课程并且取得符合CEF B2级以上英语相关考试检定及格证书(相当全民英语能力检定中高级标准,请参照附录十教育部国小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始得分发,报考时请审慎评估。 2.音乐专长B组:录取1名。 3.音乐专长C组(须具原住民身分):录取1名。 3.数理专长组:录取1名。 4.辅导专长组:录取1名。 三、以上各类(组)得视考试成绩及报名情形,决定是否足额录取。
贰、报名资格与条件: 一、同时具备下列各项资格: (一)具中华民国国籍。 (二)须具下列资格之一: 1.教育部立案之本国大学或独立学院毕业并获有学士学位者(含应届毕业)。 2.符合入学大学硕士班同等学力资格者(请参见附录一报考大学同等学力认定标准)。 3.符合教育部采认之境外大学校院毕业并获有学士学位者(含应届毕业)。 持境外学历应考者,须依教育部「大学办理国外学历采认办法」(附录二)、「大陆地区学历采认办法」(附录三)规定,缴交相关文件。 (三)具国民小学教师证书: 报考时尚未取得国民小学教师证书者,得以「尚未取得国民小学教师证书应试切结书(附表一)」暂准报名;倘经录取后,未能在101年7月31日前缴交国民小学教师证书者,注销其录取资格,当事人不得异议。 (四)无教师法第14条(附录四)及教育人员任用条例第31条、第33条各款情事之一(附录五)。 二、各类(组)大学(含)以上学历资格: (一)一般类: 1.A组:不限系所。 建议以英语(文)为主修或副修(辅系)之相关系所毕业者报考,或已取得符合CEF B2 级以上英语相关考试检定及格证书(相当全民英语能力检定中高级标准)为佳。 2.B组:不限系所。 建议报考人先取得符合CEF B1 级以上英语相关考试检定及格证书(相当全民英语能力检定中级标准)为佳。 (二)专长类: 1.音乐专长A组:以音乐相关系所为原则,建议报考人先取得符合CEF B2级以上英语相关考试检定及格证书(相当全民英语能力检定中高级标准)为佳。 2.音乐专长B组:以音乐相关系所为原则。 3.音乐专长C组(须具原住民身分):以音乐相关系所为原则。 4.数理专长组:以数学或自然科学相关系所为原则。 5.辅导专长组:以辅导相关系所为原则。
附注及其他注意事项:
一、经录取之学生须于101学年度依本校规定注册时间注册入学,除重病或特殊事故外,不得申请保留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需依学校规定办理体检。 三、公费生最低服务年限,依入学当时教育部最新之相关法令规定办理。 四、本硕士学位学程学生入学后应为全时修读,故经录取者须签具切结书(附表八),保证全时修读。本硕士学位学程部份课程将安排于夜间及假日,学生应依课程规画全程参与。 五、本硕士学位学程学生应修毕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始得毕业。 六、本硕士学位学程毕业公费生分发地区、名额及分发原则: (一)分发地区与名额: 类(组)别 县市别 名额 一般类 A组 台中市 4 台北市 2 新北市 3 连江县 2 澎湖县 2 新竹市 1 彰化县 1 B组 南投县 5 云林县 3 金门县 2 专长类 音乐专长A组 嘉义市 1 音乐专长B组 台中市 1 音乐专长C组 苗栗县 1(须具原住民身份) 辅导专长组 台中市 1 数理专长组 国立台中教育大学附设实验国民小学 1(二)分发原则: 1.「一般类A 组」及「专长类音乐专长A 组」之公费生,毕业前须取得符合CEF B2级以上英语相关考试检定及格证书(相当全民英语能力检定中高级标准),并取得国小教师证书加注英语专长资格(请参阅附录十「国民小学教师加注英语专长专门课程科目及学分对照表实施要点」)始得分发。 2.一般类: 于入学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择期办理;方式为先填志愿决定分发县市,前列方式无法决定之县市名额,则以抽签方式决定分发县市。 3.专长类: 迳行分发至提出专长需求之各县市。 (三)未能于102 学年度第二学期毕业者(103 年7月31日前),须取得被分发服务县市政府的同意,才能保留日后分发的资格。 (四)本校公费生发分作业仅处理分发服务县市部份,服务学校分发作业则依县市政府相关规定办理。另依教育部「师资培育公费助学金及分发服务办法」相关规定,分发之服务学校包括偏远地区、特殊偏远地区学校。 七、本硕士学位学程为教育部专案核定之精致师资培育机制实验计画,公费生录取后之权利义务,如入学、毕业门槛与分发等各项事宜,除依「师资培育公费助学金及分发服务办法」暨各相关规定办理外,并应依本硕士学位学程公费生行政契约书与校内各相关规定 办理。 八、应届毕业生于录取后报到时,应缴交101年7月31日前毕业之相关证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九、公费生学杂费由政府补助,惟硕士论文指导费、电脑使用费、国民小学英语专长专门课程学分费等政府如未补助项目,仍应由公费生自行缴纳;本校101 学年度论文指导费之标准如下:硕士班于二年级上学期缴交论文指导费11,000元,102学年度如有调整,另行公告于本校教务处网站。 下载档案:101教专硕士学程简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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